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拍卖标的基本情况:<\/span><\/span><\/span><\/p>本次拍卖标的为中银广场项目部分房产,根据山东贵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破产清算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的位置和评估价值如下表所示:<\/span><\/span><\/span><\/p>序号<\/b><\/b><\/span><\/span><\/p><\/td>自然楼层<\/b><\/b><\/span><\/span><\/p><\/td>建筑面积(㎡)<\/b><\/b><\/span><\/span><\/p><\/td>评估单价<\/b><\/b><\/span><\/span><\/p>(元\/㎡)<\/b><\/b><\/span><\/span><\/p><\/td>评估价值(万元)<\/b><\/b><\/span><\/span><\/p><\/td><\/tr>1<\/span><\/span><\/p><\/td>21层<\/span><\/span><\/p><\/td>1938.23<\/span><\/span><\/p><\/td>8,759.00<\/span><\/span><\/p><\/td>1697.70<\/span><\/span><\/p><\/td><\/tr>2<\/span><\/span><\/p><\/td>自然层-1层<\/span><\/span><\/p><\/td>5448.85<\/span><\/span><\/p><\/td>8,214.00<\/span><\/span><\/p><\/td>4475.69<\/span><\/span><\/p><\/td><\/tr>3<\/span><\/span><\/p><\/td>自然层-2层<\/span><\/span><\/p><\/td>4859.87<\/span><\/span><\/p><\/td>3,888.00<\/span><\/span><\/p><\/td>1889.52<\/span><\/span><\/p><\/td><\/tr>4<\/span><\/span><\/p><\/td>自然层-3层<\/span><\/span><\/p><\/td>4986.46<\/span><\/span><\/p><\/td>3,866.00<\/span><\/span><\/p><\/td>1927.77<\/span><\/span><\/p><\/td><\/tr>合计<\/b><\/b><\/span><\/span><\/p><\/td>Â<\/b><\/b><\/span><\/span><\/p><\/td>17233.41<\/b><\/b><\/span><\/span><\/p><\/td>Â<\/b><\/span><\/span><\/p><\/td>9990.68<\/b><\/b><\/span><\/span><\/p><\/td><\/tr><\/table><\/div>中银广场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6号,系由中银公司于1998年投资开发建设并于2004年建成
项目占地面积5,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米,建筑结构为框剪,共计24层,包括地上21层和地下三层
其中地下1层有部分建筑临街,部分用于配电室和消防控制室建设,其余部分面积作为非机动车停放处或仓库等使用;地下2层和地下3层建筑中除部分面积用于空调机房和消防水池外,其余部分主要作为停车位使用
<\/span><\/span><\/span><\/p><\/p><\/span><\/div><\/div><\/div><\/div>拍卖公告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6号中银广场自然层地下1-3层(不包含地下2层东部出口处编号B067和B068两个车位)和自然层21层房产
以上资产作为一个拍卖标的整体进行处置,起拍价23,652,817.00元,保证金2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特别提示: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和瑕疵披露说明1、拍卖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标的为中银广场项目部分房产,根据山东贵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破产清算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的位置和评估价值如下表所示:序号自然楼层建筑面积(㎡)评估单价(元/㎡)评估价值(万元)121层1938.238,759.001697.702自然层-1层5448.858,214.004475.693自然层-2层4859.873,888.001889.524自然层-3层4986.463,866.001927.77合计17233.419990.68中银广场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6号,系由中银公司于1998年投资开发建设并于2004年建成
项目占地面积5,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米,建筑结构为框剪,共计24层,包括地上21层和地下三层
其中地下1层有部分建筑临街,部分用于配电室和消防控制室建设,其余部分面积作为非机动车停放处或仓库等使用;地下2层和地下3层建筑中除部分面积用于空调机房和消防水池外,其余部分主要作为停车位使用
需提示的是:1、本次拍卖标的仅系中银广场项目的部分房产,该项目中除上表所列纳入本次拍卖范围房产之外的其他房产已被济南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经开投”)等相关权利主体依法通过相应司法诉讼程序获取,不列入中银公司破产财产范围内处置;本次拍卖标的中的自然层-2层不包含该层东部出口处编号B067和B068两个车位在内,因该两个车位占地面积较小,故本次拍卖确定起拍价时不再调整评估报告中自然层-2层的建筑面积和相应评估总价
2、中银广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等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除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98)鲁01-01-110]外,未办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其他建设审批手续,项目建成后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2004年8月25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曾作出济政土字【2004】854号《关于同意为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批复》,同意向中银公司出让5,624平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自1998年3月1日起至2038年2月28日止),土地用途为公建用地
中银公司于2004年9月29日向济南市国土部门缴纳1,207,152.45元土地出让金,但后续未办理完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建设审批手续
3、在中银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前期已通过司法程序获取中银广场项目部分房产的济南经开投请求中银公司协同向济南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补办中银广场项目的土地出让及规划、建设和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现中银公司和管理人已根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关于补办产权登记手续的政策要求和中银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助提供了现有相关材料,若能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中银广场项目相关房产的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已通过司法程序获取部分房产的济南经开投等相关主体、通过参与中银公司破产财产竞买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等)可自行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各自取得房产的产权登记和过户登记手续,但上述手续所需交易双方补缴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该等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和缴纳
本次拍卖为现状处置,中银公司和管理人不保证中银广场的相关用地、规划、建设和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可以补办成功,包含竞买人在内的各相关权利人最终是否能够补办产权登记手续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和各相关权利人自行缴纳各类费用情况为准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同意并认可一并承接该拍卖标的所附带的实物瑕疵和法律风险,并已知晓该拍卖标的存在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登记等相应瑕疵风险以及后续申请补办产权登记手续和过户登记所需承担/缴纳的全部税、费情况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按拍卖标的之现时法律状态向买受人进行移交
4、中银广场正由济南经开投联系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报规测绘手续,管理人现披露的拍卖标的各楼层的建筑面积可能与最终测绘的建筑面积结果存在偏差
拍卖标的各楼层的建筑面积最终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的面积存在偏差等原因主张拍卖竞价无效或向中银公司、管理人或上拍机构索偿
5、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不包含完善拍卖标的用地、规划、建设、竣备验收和不动产初始登记及过户登记等各项环节发生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规费等一切费用,也不包含所需交易双方承担/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一切税费
以上列举的或未列举的补办产权登记手续和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的各类费用和税款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和缴纳(包含以出卖人名义缴纳的税、费在内,该等费用不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缴纳)
补办产权登记手续和过户登记手续所需各类税、费等实际金额由买受人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核定或由税务审计机构审计确定,应补土地出让金和市政配合套费、规费等政府部门收费由买受人向自然资源局或税务机构等政府单位申请核定和自行补缴
若中银广场补办产权登记手续事宜最终能够获得济南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买受人自行决策是否申请办理拍卖标的的产权登记手续和过户登记手续,若因买受人未能足额缴纳各类税费导致无法补办产权登记手续和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买受人不得因未能补办拍卖标的的产权登记手续、过户登记手续或在承担相应费用和税费后据此主张拍卖竞价无效或向中银公司、管理人或上拍机构索偿
自拍卖成交后发生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款和一切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6、管理人系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处置,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及或有面积差异、房产外观、结构调整、固定装修的损坏、质量问题、专有和共有配套设施等相关情况和瑕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和中银公司不作担保,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情况,无论拍卖标的是否存在问题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现拍卖标的随同所在的中银广场整体由山东宜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悦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山东邦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公司”)负责包括拍卖标的在内中银广场整体管理维护和对外出租
邦信公司在中银公司破产清算期间针对拍卖标的所收取的租金收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和管理维护等费用后交由管理人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自然层21层为空置状态;自然层-1层为分割租赁状态;自然层-2层和-3层由邦信公司运营停车场
拍卖标的租赁情况如下表:序号承租人自然楼层租赁面积(㎡)年租金金额(元)租赁到期日1山东哈酒吃蛤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然层-1层2171.4594,420.752026.9.192马延林自然层-1层185,160.002026.9.303马延林自然层-1层156,900.002026.11.304鲍连伟自然层-1层153,300.002026.10.315胡乐光自然层-1层202,400.002027.6.146张微自然层-1层159,000.002026.12.127王宁新自然层-1层153,300.002026.11.148王宁新自然层-1层206,000.002027.4.229唐聪自然层-1层209,000.002026.11.210苏凤新自然层-1层406,000.002027.1.31合计645,480.75拍卖标的范围内的自然层-2和-3层目前作为停车场使用,根据实际停车情况确定收益
若管理人未作特别说明和标注,以上租赁合同到期后将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拍卖成交前,管理人已收取的租金和停车收益款项归中银公司所有,列入破产财产范围,不予移交买受人;若其中包含拍卖成交后期间的预收租金亦仍归中银公司所有,不予移交给买受人
承租人欠付至拍卖成交日期间的租金归中银公司所有并由管理人收取,列入破产财产范围;拍卖成交后的后续租金(不含承租人前期已预缴的租金款项)和停车收益归买受人所有并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人/邦信公司收取
竞买人需自行了解上述情况,成交后需自行与承租人/邦信公司协商后续租赁事宜
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腾退买受人不得因管理人披露的租赁情况存在瑕疵,或买受人日后与承租人/邦信公司无法协商一致/存在争议/无法腾退等理由主张竞买无效或者向中银公司、管理人索赔
8、拍卖标的的水、电、暖、燃气等配套设施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无法取得交费发票或手续瑕疵等问题,中银公司和管理人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
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咨询及申请办理水、电、暖、燃气等配套设施的开户/过户手续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发生的水电费、空调费、采暖费、物业费、公共区域/公共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物业管理、维护、各类费用缴纳等事宜,买受人需自行与宜悦物业公司/邦信公司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协商处理,不得因未能与上述任一主体协商一致或存在争议为由主张竞买无效或者向中银公司、管理人索赔
9、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
竞买人无权以此要求悔拍,也无权要求中银公司、管理人和法院退还拍卖价款及赔偿损失等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至下午3时(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联系人:孙律师13793147677四、优先购买权人1、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标的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的,应于竞价开始前10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企业证照和证据材料
逾期提出或未按管理人要求提供完整异议材料的,管理人不作审查六、竞价方式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保证金、余款和税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竞买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6611780101421000943;开户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兴隆支行),备注竞买人姓名或名称
3、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竞买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5、税款:竞买人在完成余款缴纳后,应与管理人接洽核税事宜,实际税费金额由税务主管部门核定或由税务审计机构审计确定
竞买人应于完成税费核定/确定后15日内将中银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应税费缴入管理人账户内
在此之前,管理人和中银公司有权拒绝向竞买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中银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应税费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管理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管理人完成了本竞买公告项下所有拍卖标的的交付工作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管理人向买受人提供现有的拍卖标的相关材料,但不保证材料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拍卖标的的产权初始登记和过户登记等各项手续,由此发生的各类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就上述相关拍卖成交事宜不出具确权/成交/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竞买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拍卖标的初始登记、过户登记及办理周期、企业准入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就上述事宜,管理人和中银公司不作任何承诺3、竞买成交价不包含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土地出让金、配套规费等相关费用
交易过程中及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用地、规划、建设、竣备验收和不动产初始登记及过户登记等各项环节发生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及各类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中银公司或上拍机构索偿
管理人、中银公司、上拍机构不承诺向竞买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
九、风险提示1、拍卖标的瑕疵风险情况说明详见本公告中的各项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和瑕疵披露说明及风险提示等
2、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和第三方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责任自负)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司法解释和相关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进行核实了解
竞买人也可根据《竞拍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在竞拍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管理人将按照网络竞价平台记载的竞买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不接受变更买受人主体身份的请求
4、竞买人竞价前自行向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商务等政府部门,对竞买人的身份主体资格及标的物的权属、能否办理初始登记、过户登记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和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登记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5、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最终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中银公司和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的任何权利瑕疵风险,管理人、中银公司和法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及时进行充分准备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评估报告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上拍机构已就前述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咨询电话:13793147677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C座25层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379314767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拍卖须知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6号中银广场自然层地下1-3层(不包含地下2层东部出口处编号B067和B068两个车位)和自然层21层房产
以上资产作为一个拍卖标的整体进行处置,起拍价23,652,817.00元,保证金2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因拍卖标的专业性较强,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以及竞买人是否具备竞买资格等自行调查核实,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本标的《拍卖公告》
五、竞买人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司法解释和相关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进行核实了解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由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
竞拍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付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