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福建恒正(房地)估字第2026D009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鼎兴路13号红线范围内的工业房地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证号:南国用(2011)第00110036号】
拍品所有人福建泉州煌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用途工业使用情况存在占用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一、权属性质:标的物有编号为南国用(2011)第0011003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有权人为福建泉州煌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有抵押
二、税费负担情况:本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纳税义务人承担
三、限购情况:按照拍卖标的物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四、标的物及周边情况(仅作参考):标的物坐落于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鼎兴路13号,位于鼎兴路北侧,土地开发程度已达“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建筑物目前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鼎兴路13号红线范围内的工业房地产的公告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7日10时至2026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鼎兴路13号红线范围内的工业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2011)第00110036号】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包括室内二次装修,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1.名称、坐落: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鼎兴路13号,位于鼎兴路北侧
2.规模:标的物建筑面积合计为11472.46㎡
3.用途:法定及实际用途均为工业
4.权属:根据相关产权资料,房屋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均为福建泉州煌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设计用途为工业
(三)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参考《南安市2022年度主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南政规〔2024〕11号)规定,标的物所处地段为南安市康美镇一级工业用地
其相对位置:详见宗地图2.土地使用期限:至2060年05月11日止
3.开发程度:已达“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权属登记摘录表土地使用者福建泉州煌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权属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2011)第00110036号]座落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鼎兴路13号土地状况使用权类型出让批准土地用途工业(生产鞋服)批准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期限至2060年05月11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9992.00㎡(四)建筑物基本状况未办证建筑物基本状况表功能区建成年份建筑结构层次及总楼层建筑物状况其他(1幢)红线内未办证2018年钢第1层/共1层外墙面为彩钢板,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面为彩钢板,天棚为彩钢板(2幢)红线内未办证2014年以前钢第1层/共1层外墙面为彩钢板,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面为彩钢板,天棚为彩钢板(3幢)红线内未办证2011年钢混第1-2层/共2层外墙面为红砖墙,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涂料粉刷(4幢)红线内未办证2011年钢混第1-6层/共6层外墙面为水泥涂墙,地面为部分水泥找平、部分铺砖,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涂料粉刷(5幢)红线内未办证2011年混合第1层/共1层外墙面为水泥涂墙,地面为铺砖,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涂料粉刷设施设备无温泉,水、电、管道煤气、通讯、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使用维护状况目前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新旧程度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所在建筑结构完好,外观完好,无明显沉降等不利情况
评估总价:人民币壹仟叁佰零玖万壹仟元整(RMB:13091000元)
起拍价:9163700元,保证金:910000元,增价幅度:458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只限企业法人参与竞买,个人参与竞买无法办理过户,对于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者,造成无法过户等情形,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概不负责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本场拍卖结束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有意者自行于2026年10月09日上午9时至11时前往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鼎兴路13号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95-86398639)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每次增价幅度为45800元八、特别提醒:1、本宗拍卖标的物存在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本宗拍卖范围仅限于被执行人福建泉州煌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名下的红线范围内的的工业房地产及必要的附属设施,不包括变压器、建构筑物内的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家电等及可能属于第三方所有的机器设备、隐形设施
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泉州兴业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测绘【2026】鉴字第003号《房产测绘报告》仅作为本次执行评估的参考,不作为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依据,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应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需要重新测绘的,拍卖人概不负责
本次拍卖的产权范围系依照现有产权证书,最终产权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产权证书测定的宗地红线内范围为准,可能存在因地块重叠需要核减产权面积、调整红线范围等情况,买受人应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
4、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构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且有部分建构筑物面积超红线范围,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
因与红线范围地上建构筑物相连无法分割,但超出红线范围的地上建构物部分,本院在此次公开拍卖的保留价中已扣除其价值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宗标的的测绘报告【兴业测绘【2026】鉴字第003号】和评估报告【福建恒正(房地)估字第2026D009号】,实地勘察决定是否竞买,凡是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土地、地上建筑物现状的知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处理与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红线范围的地上建筑物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人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
上述测绘报告及评估报告,仅作为本次法院拍卖标的物确定保留价使用,不作为后续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房产权证的依据,产权四至、面积、定位等重要事项应以产权登记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未办证的地上建筑物的过户材料,拍卖人概不负责;本宗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应按照现状接收,对拍卖标的物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违建将来可能面临拆除以及拆迁未能得到补偿等风险买受人都应自行负责,拍卖人概不负责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南国用(2011)第001100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范围为准,未办证的地上建构筑物面积以兴业测绘【2026】鉴字第003号《房产测绘报告》中体现的面积为准,但详细以厂区实物现状为准,最终范围以不动产登记机关根据产权证书测定的宗地红线范围内为准
6、本宗拍卖标的物存在部分建筑物超宗地红线范围的情况,本院只拍卖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现状移交;如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与其他权利人产生纠纷,买受人应自行依法解决,拍卖人不作关于红线范围外建筑权属及质量的任何承诺,有意竞买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拍品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竞买人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概不负责
7、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以现状移交拍卖物,对因土地红线与实际使用现状存在偏差产生的办证、开发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通过合法途径处理,拍卖人不负责为买受人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定界、征迁、赔付、通行等问题
8、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的条件及办理时间、产权过户、变更手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9、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
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10、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工业规划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后续对不动产的使用、新建等应符合当地工业规划、政策,如因不符合规划、政策导致的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报建手续或后续相关经营证照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11、本宗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核查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账户的变更
12、本宗拍卖标的物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
13、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本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以过户时实际产生的税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由相关部门最终核定),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后再决定是否竞买
原产权人依法应负担的税费由税务机关申报,本院依法审核后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
买受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税费,及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及涉及看管、搬迁等一切费用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查核处理
如因上述费用的纠纷造成拍卖标的物不能顺利移交的,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如买受人以此为由拒不办理交接手续,将视为悔拍,按悔拍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0月2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支行,账号:9558851408001837114)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
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福建恒正(房地)估字第2026D009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95-86398639(王法官)监督电话:0595-86001027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6年09月15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7日10时至2026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竞买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本次拍卖载明的事实、标的物信息、附件信息、拍卖程序等有疑义的,应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核实
竞买人有疑义请谨慎参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标的物及本院公告等信息的认可;除法定撤销拍卖事由外,不得在拍卖结束后又以信息不详、附件不全、程序错误等事由提出异议或要求撤拍,否则本院将以恶意阻碍执行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惩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每次增价幅度为45800元四、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910000元,淘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拍卖标的能否完成过户手续以及具体办理时限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过户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该房产是否有拖欠水、电费及物业费等,如有拖欠,由竞买人自行核查处理,竞买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等账户变更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91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91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仅支持线上交纳保证金,暂不支持线下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0月25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支行,账号:9558851408001837114)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缴纳余款,视为悔拍
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十一、本院将依法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签署、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应根据法院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后续相关过户、交付等工作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于期限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以及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拍卖人从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等有偿服务,请有相关需要的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机构咨询办理,与拍卖人无关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举报、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将依法核实、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595-8600102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5-86398639(王法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