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茂名市茂南区东粤中路1号大院2号304房执行裁定书(2026)粤09执恢61号标的所有权人茂名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评估信息评估价783385元价值时点2026年2月11日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不动产权证号/规划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8.79平方米
仅为预售面积,最终以初始登记确定的面积为准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已被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不详过户情况存在办证风险,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其他介绍无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1、本院负责标的物交付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4、税费负担情况:请查看竞买公告
5、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茂名市茂南区东粤中路1号大院2号304房(万达东茂湾)的第二次公告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8/04)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茂名市茂南区东粤中路1号大院2号304房[建筑面积:128.79㎡]
注:茂名市茂南区东粤中路1号大院茂名万达广场楼盘未全部完工,部分房型未安装门窗、水电、电梯等设施,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
竞买人参拍前请务必实地查看,并向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茂名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后续工程进度、办证、交楼等事宜
具体标的物状况以实物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783385元,起拍价:438696元,保证金:44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竞买人可登录“能拍法服”微信小程序或拨打400-015-9899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集中看样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东粤中路1号大院2号,看样时间2026年9月29日15:00,看样需提前两个工作日报名,将看样标的、看样人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17876162249报名,如无预约将不组织看样,预约、咨询电话:梁生17876162249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出价,第一位出价的优先权人可以相同价格出价,其他优先权人再出价则需加价,若其他优先权人未再出价,拍卖财产由第一位出价的优先权人竞得,若有其他优先权人出价,拍卖财产由出价最高的优先权人竞得
如果其他竞买人再出价,优先购买权人也需按照其他用户再出价的同等价格继续出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本标的物法院负责清场交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本公告所拍卖的不动产均未办理初始登记,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证及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3、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6、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7、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八、税费负担:1、因网络司法拍卖涉及标的物产权转移变更登记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非因买受人原因除外)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买受人自垫付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到本院申报办理从执行案款中退回垫付的税费等手续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当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同意后可延期
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3、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0月19日前缴入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茂名茂东支行,账号:445885010400091330000009747)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6)粤09执恢61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五、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能拍法服400-015-9899法院咨询电话:0668-2372108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5号大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8/04)”、“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中国工商银行咨询办理“法拍贷”业务:茂南区:中国工商银行茂名石化支行联系人:李杰136867032490668-2893877电白区:中国工商银行茂名电白支行联系人:陈文超187186398860668-5139139高州市:中国工商银行茂名高州支行联系人:张冰坚189267071890668-6631868信宜市:中国工商银行茂名信宜支行联系人:杨明路139275210420668-8811109化州市: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化州支行联系人:董林衢188198543260668-7230055也可进入以下网址,填写资料进行咨询和业务办理
https://mywap2.icbc.com.cn/ICBCWAPBank/servlet/WapAPIReqServlet?fCode=clientNew_LoanPersonalHouseExOp&injectParam=Y25sVHlwZT0zMTA=本院不介入竞买人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对贷款关系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竞买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贷款向竞买人发放贷款的时间、方式不影响本公告所指定缴纳拍卖余款的期限和方式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照本公告指定期限、方式缴纳拍卖价款,否则,视该竞买人悔拍,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须知(第二次)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8/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预约办理电话:0668-2372108)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预约办理电话:0668-2372108)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申报: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拍卖辅助机构,电话:0668-2372108)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九、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茂名茂东支行,账号:445885010400091330000009747)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特别提醒】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