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标的物调查情况表<\/span><\/span><\/td><\/tr><\/tr>标的名称<\/td>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td><\/tr>评估鉴定基准日<\/td>无<\/td><\/tr>标的企业基本情况<\/td>企业<\/td>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d>91440101MA5AW5DF9G<\/td><\/tr>法定代表人<\/td>李绍汉<\/td>成立日期<\/td>43242<\/td><\/tr>注册资本<\/td>1000万元人民币<\/td>公司类型(经济性质)<\/td>其他有限责任公司<\/td><\/tr>注册地址<\/td>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508号(自编一栋办公楼)(仅限办公用途)<\/td><\/tr>经营范围<\/td>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教育咨询服务;招、投标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td><\/tr>股东构成<\/td>序号<\/td>股东名称<\/td>认缴金额(万元)<\/td>占股比例<\/td><\/tr>1<\/td>广州永凯实业有限公司<\/td>750<\/td>75.00%<\/td><\/tr>2<\/td>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td>250<\/td>25.00%<\/td><\/tr>备注<\/td>1、工商登记存续,无失信、限高信息,经公开途径未查询到法律诉讼信息
2025年报登记企业状态为开业,根据企业年报公司股东已实缴
2、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等均经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价值与是否实缴出资、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市场风险等多种因素相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及潜在风险
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累积欠付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足额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欠付职工工资、职工安置等
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亦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
拍卖标的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管理人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管理人索偿
<\/span><\/u><\/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竞买公告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1日10时至2026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2024年7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沪0115破8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银生宝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
2024年7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沪0115破89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除工商登记信息及公开途径查询到的信息外,管理人未接管到有关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资料或资产,本次《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的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意向买受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债权债务情况等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权利、标的物瑕疵等不作保证和承诺,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态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或者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5、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现状
本次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等,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和成交价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应的风险
拍卖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6、根据工商档案资料显示,银生宝公司持有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但管理人未接收到与该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以及其他资料,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向买受人交付任何证书资料
股权转让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沟通办理7、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起拍价为由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价值与是否实缴出资、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市场风险等多种因素相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及潜在风险
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累积欠付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足额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欠付职工工资、职工安置等
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亦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
拍卖标的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管理人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管理人索偿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竞买人竞得股权成为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后,即受到公司章程约束
竞买人需提前了解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相应股权转让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
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9、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拍卖标的1、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银信宝(广州)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具体请意向竞买方与管理人联系(详情请见《标的物调查表》)
2、起拍价:25,000元,保证金:2,5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19916946464)
3、拍卖标的物质押登记及司法冻结情况,请有意向购买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自行前往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拍卖标的物质押登记及司法冻结情况,拍卖标的物的质押登记及司法冻结情况以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质押登记及司法冻结现状不作保证
4、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占有等情况以公示为准,上述情况将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
意向买受人竞拍前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标的物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以及对实物现状进行核实,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破产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991694646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16:00)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在拍卖前仔细调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详情可自行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自行前往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咨询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五、优先购买权人1、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故银信宝公司股东广州永凯实业有限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已向股东发函联络,如股东在本公告发布之后欲竞买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请及时联系管理人
2、优先购买权人须于竞价开始前3日书面告知管理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并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竞买资格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将在开拍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特别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营业税、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
保证金不计利息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或者重新拍卖最终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悔拍人应当向管理人补充赔偿因悔拍行为导致的损失,并按照悔拍时一倍LPR的利率标准,支付自悔拍之日起至履行之日的违约金
5.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产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依据《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收费规则请详见: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bankruptcycharges?spm=a213w.6688509.detail.7.392c1d1bU51uAj本次拍卖标的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99-1694-6464法院监督电话:021-5876225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拍卖须知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1日10时至2026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本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5个自然日内将拍卖余款通过淘宝支付平台支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账号:03005896915】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管理人提交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应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登记、转让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根据交付材料了解到的案件相关当事人信息及案件其他信息,应依法予以保密,因买受人原因给其他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次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21-58762251管理人咨询电话:1991694646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