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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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13416.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宗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6栋(及加建的门卫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28011

5634.287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30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955.9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634.287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9-30
  • 结束日期:2026-10-01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镇湖中村
  • 评估价:6955.9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物的钥匙,不能保证
    清房清场:强制清场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法院查
    看样时间:看样服务。1、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9月29日
    建筑类别:办公楼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产权年限:('', '')
    容积率:50%、容积率≤2.0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座位数:1.坐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第2次)(20
    楼栋总数:6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表标的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13416.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宗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6栋(加建的门卫室)地上建筑物情况1.坐落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沙宁路24号1栋【办公楼(自编号B1),不动产单元号:440118108010GB00002F0003000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他项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163号】2.沙宁路24号2栋【仓库(自编号A1),不动产单元号:440118108010GB00002F0004000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他项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164号】3.沙宁路24号3栋【厂房(自编号A2),不动产单元号:440118108010GB00002F0005000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他项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165号】4.沙宁路24号4栋【厂房(自编号A3),不动产单元号:440118108010GB00002F0006000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他项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166号】5.沙宁路24号5栋【仓库(自编号A4),不动产单元号:440118108010GB00002F0001000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他项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167号】6.沙宁路24号6栋【仓库(自编号A5),不动产单元号:440118108010GB00002F0002000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他项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168号】权属人广州市科旺实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号(2011)GY000055标的基本情况宗地面积13416.08平方米宗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2011年3月21日起至2061年3月20日止宗地等级十级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有抵押其他情况地上6栋在建工程均未办理权属登记,仅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另加建的一间门卫室未办理权属登记亦未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土地权利人:广州科旺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不动产权证号:(2011)GY000055;土地面积:13416.08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11年3月21日起至2061年3月20日止;详细信息见附件产权查册表、测绘报告、评估报告;抵押状态:查册记载该宗地上位于沙宁路24号1-6栋共6套房屋在建工程已办理抵押权登记

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起拍价:56342871元,保证金:563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

按现状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本次拍卖以清场移交及捆绑整体方式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买受后,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现不动产由被执行人及他人占用使用中,由于不动产现尚未腾空,若拍卖成交及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后,可与占用人协商腾退,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可申请对标的物进行强制清场,本院将视标的物情况确定具体清场时间(仓库内存放粮食体量大,腾空迁出时间较长)

二、竞买人条件及须知: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且需不受拍卖标的物登记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含联合竞买),应当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

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核实后,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本次拍卖公告前关于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现本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日,时间:2026年9月10日10时-2026年9月15日10时,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本院目前已委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同时,由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五、协助服务:(一)咨询服务、看样服务:由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1、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0:30时;需要看样,请看样者提前电话联系/短信预约,按时到达,过时不候,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2、联系人:蒋生13570989738

3、看样集中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沙宁路24号门口

六、特别提示(瑕疵说明):1、根据区规自局复函(规划审批情况):2008年9月10日核发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增规设(2008)第44号】,规划建设用地10952.02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2464.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经济指标为30%≤建筑密度≤50%、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

2011年6月16日核发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183201100068号)》,用地单位为广州科旺实业有限公司(即被执行人)、用地项目名称为工业厂房、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3416.08平方米(合20.124亩)

2018年10月31日出具《关于出具广州科旺实业有限公司调整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6917号)》,用地面积13416.1平方米、容积率1.64、总建筑面积17759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7759平方米

2、拍卖标的物中的地块出让合同约定出让金已缴清,竞买人在后续开发建设中涉及规划调整等因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届时政策依法补缴;地块临近居住项目,后续地块内产业导入应以研发、设计等基本无污染的产业为主,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影响;其中的在建工程6栋,目前为已完工待验收状态,存在后续需完善验收手续、申办证照及补缴费用等风险瑕疵,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慎重决策,本院仅以标的现状交付,因在建工程自身瑕疵造成不能或延迟验收、办证等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不包括配套设施供电房,本院不对配套设施供电房及内置电力设施的交接负责,买受人买受后需自行解决供电设施的配置或与使用人协商供电房的继续使用,因此造成的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4、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实物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变更产权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并持垫付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原件及退税费申请书、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等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

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7、详细信息详见产权查册表、评估报告,按现状拍卖

具体详情以标的现状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了解核实七、买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项后,经法院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开竞价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开竞价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在2026年10月11日前缴纳,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增城支行;本案案款到账账号:3110910035331704007)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0118执恢1519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网拍业务咨询电话:13924007270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本院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价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二、【注册报名】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准确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拒绝签收,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并出价的,拍卖亦可成交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与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成交过户】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及产生额外费用等后果

七、【拍卖价款】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等

八、【竞买人责任】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买受人责任】买受人付清尾款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接收标的物、申请退税,未及时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或损失,并承担标的物可能损毁、灭失的不利后果

十、【反诈防骗】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

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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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镇湖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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