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详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span><\/p><\/span><\/div><\/div><\/div><\/div>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14日10时至2026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关于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石龙联兴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一宗国有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标的物具体状况请仔细查看附件《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2-1059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为报告中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序号1建筑物、序号2土地),以下为相关信息:(一)土地使用权序号估价对象产权证编号土地用途土地终止日期权利类型土地面积(㎡)评估价值(元)1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东府国用字(2005)第特296号工业用地2055-3-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7,387.0019,125,700(二)地上建筑物序号估价对象产权证编号结构/材质房屋用途层数建筑面积(㎡)评估价值(元)1维修间/钢混工业2727.98640,6222厂房/钢混工业737,982.0040,260,9203宿舍楼/钢混工业77,319.227,758,3734堆放间/钢混工业126.5423,355砖墙铁皮顶工业201.3392,6125电房/钢混工业2714.84629,0596保安室/钢混工业118.3016,1047保安室/钢混工业117.2715,1988厂房/钢混工业11,042.57917,462合计48,050.0550,353,705二、标的物现状及瑕疵说明(一)拍卖具体标的物
本次拍卖标的物系石龙联兴公司持有的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的一宗国有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
标的物具体状况请仔细查看附件标的物具体状况请仔细查看附件《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2-1059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资格限制
案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需由竞买人自行到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调查和了解是否符合竞买人资格
如与本公告限定的范围有差异,最终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为准(三)土地使用权
案涉土地使用权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土地证号东府国用字(2005)第特296号,面积17,387.00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2055年3月10日
(四)地上建筑物
建筑物位于上述土地使用权上,共有8栋建筑物,均未办证,无相关报建手续、产权证书等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本次为整体拍卖,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案涉地上建筑物未办手续、未办证的法律风险
(五)查封、冻结、抵押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多地法院查封或轮候查封,管理人后续可协助办理解封手续,但完成解除手续时间不确定
(六)管理人于2026年8月18日收到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发来的《关于东府国用(2005)第特296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风险披露提示的函》,称在调查标的物规划报建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瑕疵及风险因素:①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标的物土地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现状建筑物为工业厂房,使用用途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②标的物的地上建筑物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③按照有关政策,历史遗留建筑可通过《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补办产权
经对项目资料审查,石龙联兴公司不符合补办对象适用范围;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标的物的地上建筑物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以上事项请竞买人自行向有权部门调查核实(七)其他提醒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面积、质量、数量、权利、使用瑕疵保证
土地、建筑物的面积、数量、质量以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和本公告说明的面积、质量、数量仅供参考,管理人不保证实际面积、数量、质量与公告说明的一致,并对实际面积、数量、质量是否相符等问题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和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与拍卖前全面调查了解
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风险和责任自负
有意竞买人应当在管理人确定的集中看样时间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拍卖价格及保证金(一)拍卖起拍价: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为人民币69,479,405.00元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竞买人在拍卖标的物确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二)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为整体增价拍卖,即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方式拍卖,每次增价不少于20万元
(三)拍卖保证金:本次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695万元
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已实名交纳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不得参与拍卖
保证金支付方式: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按淘宝网阿里拍卖系统提示报名以及一次性在线缴纳保证金,竞价前网拍系统将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四)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另向平台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0.5%,上限为50万元,具体详见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公示收费规则等信息)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者逾期支付拍卖尾款、平台服务费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没收竞买保证金列入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且管理人可以对拍卖标的重新拍卖,并依法追究悔拍者的其他责任
重新拍卖时,该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四、拍卖规则(一)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拍卖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拍卖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拍卖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咨询、集中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一)咨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二)集中看样:竞买人需要看样的,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预约报名,请看样者编辑短信(内容格式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538457893作为看样登记(不逐一回复)
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管理人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1、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时
2、看样集中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东江大道石龙段中231号3、咨询、预约看样电话:13538457893,联系人:叶先生
(三)特别提示:有意者须自行实地看样,并充分考虑及了解拍卖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参与竞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六、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通知情况(一)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二)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及原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执行
七、拍卖余款支付(一)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竞买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时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09000014403439;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区支行;注明“石龙联兴公司石龙土地建筑物拍卖尾款”),并将交款凭证提交管理人
(二)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拍卖余款或税款的,视为悔拍,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及已交纳的部分款项均不予退还
八、税、费承担(一)因标的为破产性质,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的一切税、费
确权、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教育附加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恢复和测量费等相关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有关税费的种类、金额、缴付手续、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财税等相关部门查询核实,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由于管理人未掌握石龙联兴公司取得标的物时的完整票据,买受人在承担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石龙联兴公司、上拍机构索偿,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充分考虑
(二)买受人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税、费缴纳支付义务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所需税、费的缴付手续买受人未及时足额缴付税、费,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未及时足额缴付税、费等,以致相关单位通知要求石龙联兴公司或管理人代缴相关税费的,石龙联兴公司或管理人代缴后,有权另行向买受人追讨所代缴的全部税费和相关滞纳金以及向石龙联兴公司或管理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代缴税费的30%)
因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现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交易成功后管理人存在无法出具发票的可能
若无法出具发票,买受人自行解决,不得向管理人及拍卖平台追究相关责任
(三)拍卖成交前且相关单位已申报并得到确认的石龙联兴公司所欠缴的税费按《企业破产法》第113条清偿顺序清偿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龙税务分局向管理人申报并得到确认截止至2021年12月23日的税款债权265,635.76元(其中2020年至2021年房产税196,087.76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9,548元),普通债权(滞纳金)23,641.58元;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向管理人申报了截止至2021年12月23日的税款债权594,696.00元,普通债权(滞纳金)220,950.83元
石龙联兴公司欠缴的上述税费清偿比例和时间依照法院裁定的财产分配方案和审批时间清偿,鉴于石龙联兴公司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可能存在无法清偿的情况
征税机关主张的欠缴税费不在上述披露的范围内的,均由买受人承担石龙联兴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仍需履行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义务
但因部分税费按年或半年计征(收),及税务系统问题,征税机关可能延后向管理人主张税费
据管理人了解,征税机关暂未向管理人主张标的物2022年至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欠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了解的情况仅供参考,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核实
九、移交与确权、过户(一)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竞买人应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亲自到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8号中盛商务大厦10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即为交付之日
竞买人逾期未签署的,视为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的第十一日0时0分起已经交付,竞买人应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并承担上述拍卖竞得者应承担的义务
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标的物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处理
(二)买受人如需办理标的物确权、过户登记及申领产权证照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确权、过户登记及产权证照申领手续
管理人不负责、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确权、过户、办证,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确权、过户、办证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确权、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和了解
对于本次拍卖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标的物,法院将不出具确权裁定及协助过户的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确权、过户等事宜
管理人对于本次拍卖的全部标的物能否办理确权、过户等手续不作任何保证,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十、特别提示(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承诺,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面积、数量、质量等瑕疵保证责任
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其是否已查看、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情况,都视为对本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非常重要】拍卖标的物类型和数量众多,现场实物可能出现部分类型和数量与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清单存在差异的情况
管理人已多次对标的物进行清点,但因拍卖标的物类型和数量众多,仍然可能出现部分面积、类型、数量与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清单存在差异的情况
再次声明评估报告和拍卖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确定本次拍卖现场实物的依据,拍卖标的物面积、类型、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请务必现场实地看样,管理人声明对此免责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及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不提供退、补、质保等售后服务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竞买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结果确认书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根据拍卖平台的规则,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技术服务费
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平台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应按规定尽快缴纳(五)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已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金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及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不支付任何费用
详见“八、税、费承担”
(六)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权益以出让人对标的物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风险(七)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了解本次拍卖的竞买规则和拍卖平台的出价规则,每一次出价均视为竞买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因不熟悉或误解相关规则导致的后果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如果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竞拍开始前三日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资产破产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管理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3538457893(叶先生)十一、其他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公告特别限定的竞买资格
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拍卖
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标的,由竞买人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如不符合拍卖资格参加拍卖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无效、没收保证金、无法确权、过户等不利后果
(二)竞买人拍卖前应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局、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确权、过户、确权及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确权、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所有权保留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等)均可参与拍卖,但应当具有本公告限定的竞买资格,不参加拍卖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网络拍卖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拍卖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拍卖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五)管理人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拍卖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拍卖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予以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3538457893(叶先生)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69-88677930,监管机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九)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14日10时至2026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一宗国有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标的物具体状况请仔细查看《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2-1059号》资产评估报告
四、拍卖起拍价: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为人民币69,479,405.00元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竞买人在拍卖标的物确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保证金:695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倍数五、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有竞买公告特别限定的竞买人资格方可参拍
(二)拍卖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拍卖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的购买资格应根据拍卖公告由竞买人自行审定
六、拍卖方式: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拍卖,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优先购买人:本次拍卖活动如若存在优先竞买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拍卖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2026年9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因标的物价值可能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银行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各大银行支付的限额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查询九、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客观、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因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移交、转让或权属变更登记时双方的一切税、费、金;移交、转让或权属变更登记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手续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金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十二、如标的物需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收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及办理二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管理人不作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其涉及的一切费用十三、买受人及时处理拍卖后事宜:(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重新拍卖的价格与原买受人竞得价格有差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赔偿差价损失
(二)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按照竞买公告规定的期限提走标的物,逾期不搬走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参加拍卖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拍卖,不得操纵、垄断拍卖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可以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