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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详情请查阅清单';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本院将于2026年9月22日10时至2026年11月2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囍家大酒楼内机械设备(包括餐桌椅、厨房厨具设施、发电机、空调、音响、电视机、录音收音播放设施等)参考价:200000元;变卖价:160000元(预缴款),保证金:1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
看样时间:2026年9月17日10:00时至10:30时预约方式:展唐助拍13729587325(看样需提前2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发送短信: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标的名称)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不保证本标的物的质量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即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五、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1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可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本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海丰县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海丰支行收款账号:67958178839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变卖标的名称及案号(2026)粤1521执1303号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展唐助拍联系方式:13729587325承办人:罗法官、魏书记员联系方式:0660-6869828本院监督电话:0660-6623181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本院将于2026年9月22日10时至2026年11月2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囍家大酒楼内机械设备(包括餐桌椅、厨房厨具设施、发电机、空调、音响、电视机、录音收音播放设施等)参考价:200000元;变卖价:160000元(预缴款),保证金:1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9月21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1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可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展唐助拍”,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竞价过程中及竞价成交后,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660-662291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展唐助拍联系方式:13729587325承办人:罗法官、魏书记员联系方式:0660-6869828本院监督电话:0660-6622918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