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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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7号2幢18-3住宅用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28787

36.33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33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33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黔江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01
  • 结束日期:2026-11-30
  •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
  • 评估价:36.33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房未装修,暂不存在
    空置情况:空置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住宅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拍品介绍1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23-
    户型: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二室
    厅室数:一厅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的物所在小区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
    楼栋总数:2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7号2幢18-3住宅用房权利来源司法变卖权证情况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194829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情况证载房屋用途成套住宅证载房屋建筑面积77.64平方米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权利性质出让证载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05703.1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7.64平方米证载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有查封拍品介绍1.变卖对象: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7号2幢18-3住宅用房标的物证载坐落为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7号2幢18-3,经现场勘察,实际门牌地址为黔江区正阳恒大名都2幢1803号,标的物所在小区为“恒大名都”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建筑面积为77.64平方米,证载用途为成套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用房,证载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8年5月9日;标的物所在建筑共28层(地上26层,地下2层),标的物所在证载楼层为第18层,实际为平小区地面第18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所在建筑有上水、下水、电、气、通信配套设施设备,有楼梯及电梯(2梯4户)上下互通;有上水、下水、电、气、通信等配套设施设备;标的物外墙刷石漆,入户为防盗门,窗为铝合金窗,室内整体为清水,层高约3米,通风采光情况较好,整体空间呈住宅布局,户型为平层式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注:(1)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2)本次变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3)该标的物现清水空置,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4)根据辅拍机构工作人员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暂未收取物业费,截至2026年7月23日无物业欠费情况,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1.6元/平方米,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

标的物为清水房未装修,暂不存在水费、电费、气费欠费情况1.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位竞买人详细查看《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和到现场实地查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位竞买人自行了解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变卖标的物能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2.限购情况: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5.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79238883,13364093300金先生(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变卖公告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日10:00起(变卖期为60天,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3,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整体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7号2幢18-3住宅用房评估价:40.37万元,起拍价:36.333万元,保证金:4.03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1.变卖对象: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7号2幢18-3住宅用房标的物证载坐落为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7号2幢18-3,经现场勘察,实际门牌地址为黔江区正阳恒大名都2幢1803号,标的物所在小区为“恒大名都”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建筑面积为77.64平方米,证载用途为成套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用房,证载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8年5月9日;标的物所在建筑共28层(地上26层,地下2层),标的物所在证载楼层为第18层,实际为平小区地面第18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所在建筑有上水、下水、电、气、通信配套设施设备,有楼梯及电梯(2梯4户)上下互通;有上水、下水、电、气、通信等配套设施设备;标的物外墙刷石漆,入户为防盗门,窗为铝合金窗,室内整体为清水,层高约3米,通风采光情况较好,整体空间呈住宅布局,户型为平层式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注:(1)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2)本次变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3)该标的物现清水空置,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4)根据辅拍机构工作人员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暂未收取物业费,截至2026年7月23日无物业欠费情况,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1.6元/平方米,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

标的物为清水房未装修,暂不存在水费、电费、气费欠费情况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位竞买人详细查看《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和到现场实地查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位竞买人自行了解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变卖标的物能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限购情况: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排)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79238883,13364093300(金先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当前报价不加价的情况下出价行使优先权

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六、特别说明:1、变卖成交后,由法院依法审查后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买受人可与变卖辅助机构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联系方式,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不仅限于以上披露的物业、水、电、气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11、竞买人应于变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7340),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根据法院提供的材料办理相关过户或其他手续

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或者未竞价成功,保证金会在变卖结束后的24小时内解冻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12、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开户银行或上网查询13、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再次特别提醒: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变卖辅助机构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变卖辅助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23-79238883,13364093300(金先生)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26309(何法官)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变卖须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日10:00起(变卖期为60天,延时除外)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3,用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7号2幢18-3住宅用房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变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或者未竞价成功,保证金会在变卖结束后的24小时内解冻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变卖成交后,竞得者需在变卖成交后15日内将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7340)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开户银行或上网查询十八、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变卖辅助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23-79238883,13364093300(金先生)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26309(何法官)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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