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7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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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米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附件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959388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8
起始日期
2026-10-1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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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嘉定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9-18
  • 结束日期:2026-10-15
  • 地址:上海开米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附件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80000.0
    经济类型:外商投资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因上海开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米科技”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于2025年10月22日作出(2025)沪03破10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开米科技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31日指定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盘活债务人优质资产、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降低资产拆分处置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对债务人整体资产整合受让方或意向投资人,欢迎具备资金实力、经营能力及良好商业信誉的市场主体踊跃报名

本次预招募秉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债务人基本情况名称上海开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95661637B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徐潘路2288号法定代表人李健飞注册资本42,844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股东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经营期限2006-11-22至2046-11-21登记机关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项目核心资产概况债务人主营洗衣液、食品用洗涤剂、消毒液等日化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业务,经营期间具备完整的生产运营体系,核心资产具备较高整体运营价值,资产整体经必要处理后完整性、可用性较强,具体核心优势资产如下:1、较为完整的生产线及生产配套资产:债务人现有全套生产线设备保存完好,拥有基本的配套备品备件,包括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制造的称量仪器、器具及汤姆自动灌装生产线11条等等

除个别配件遗失外,基本设备配套补齐后,具备较短期内复工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生产体系的完整性、成熟度较高(具体需现场勘验,并以实际为准,本描述不代表管理人对复工复产条件的承诺)

2、不动产资产:债务人名下持有坐落于上海市嘉定区徐潘路2288号1幢、3-6幢、8-12幢、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5887号15-23幢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不动产资产

总体土地面积103,569.1平方米,总体建筑面积81,567.6平方米

产权清晰、证照完备、区位优势良好、资产估值较高,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载体

3、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资产:债务人合法持有“开米”商标及多项实用新型、外观、发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具备成熟的品牌市场影响力与技术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生产经营、品牌运营、技术研发的核心无形资产

4、资产核心价值说明:经管理人核查研判,本次债务人生产线设备、科研实验仪器、原辅材料、不动产及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互绑定、适配性较强

若将生产线设备与不动产拆分、剥离单独处置,可能不利于资产整体利用率与市场估值

但如通过资产整体承接、一体化运营处置,则有机会充分发挥资产协同价值,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各方权益

5、资产现状说明:目前债务人全部资产正处于全面评估、盘点阶段,各品类资产的具体数量、规格品类、实际市场价值等信息,最终以正式评估报告及盘点结果为准

三、投资核心原则本次预招募核心为企业整体资产受让为目标,为避免资产拆分处置导致的价值贬损、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本次投资仅限整体资产统一承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产拆分、单项资产受让

具体合作交易模式、落地方案,由管理人与合格意向投资人后续沟通洽谈、择优确定,充分结合投资人投资规划及案件实际情况合规推进

四、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1、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能够保障本次整体资产接盘交易资金足额、按时到位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征信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失信行为、无重大债务违约情形

4、具备与债务人行业匹配的经营管理能力、产业资源或运营经验者优先,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持续增值

5、自愿遵守本次招募全部规则,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尽调、洽谈、方案沟通等相关工作,认同资产整体处置原则

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要求就上述资质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招募流程及相关事项(一)招募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

管理人可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洽谈进度,自主决定延长招募期限

(二)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签字,一式两份)及对应电子版扫描件:1、报名申请书(明确参与本次整体资产接盘意向、拟选择合作模式、投资初步规划);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报名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3、资金实力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资产证明、财务报表等);4、企业经营资质、行业资源、过往投资或同类资产运营案例等优势证明材料(如有);5、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无重大债务违约的书面承诺函;6、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一家牵头方及主要对接人

(三)初步审查阶段意向投资人按照本规定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开米科技投资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充提供,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对其进行书面通知

(四)保证金缴纳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汇款方式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叁佰万元整)至通知书载明的管理人账户,逾期未支付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

(五)尽职调查通过初步审查并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出具相应保密承诺后,在管理人统一安排下,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资产、经营、债权债务等相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期限为自缴纳保证金之日起十五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自行承担基于尽调结果作出投资判断的全部法律风险

(六)投资方案确认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之后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如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管理人将在上海三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意向投资方案的条件等各项内容,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的意向投资人,并及时就此情况向债权人会议进行汇报

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只要已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开米科技及其资产有关情况,且视为其所提供的投资方案有关细节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对其具有约束力

六、后续流程在确定意向投资人后,管理人将根据确认的投资方案推进后续流程

如经上海三中院正式裁定本案转为破产重整程序且上海三中院及/或债权人会议不再要求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则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将转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与其尽快确定重整方案细节,并将重整计划草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表决

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在重整程序中重新进行公开招募的,管理人将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若无人报名(本次确定的意向方除外),或者报名的重整投资人给出的重整条件未能优于意向方的重整方案,则管理人仍将主要基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方的重整方案与意向方确定重整方案细节,并将重整计划草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表决

七、特别说明与风险提示1、本次公告为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仅为广泛征集整体资产接盘意向、盘活企业优质资产,不属于正式交易要约,最终交易模式、交易价格、交易条件以双方正式协议及上海三中院裁定为准

2、本次招募核心要求为资产整体承接或股权承接,不接受资产拆分处置提案,所有参与意向人均需认可并遵守该原则,确保资产价值最大化

3、意向投资人需对尽调获取的债务人商业信息、资产信息、案件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用于本次投资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司法要求、招募实际情况,对本次招募流程、时间节点进行调整、顺延或终止,且无需另行解释

八、联系方式管理人联系人:王瀚霄联系电话:15000379381电子邮箱:kmkjglr@zhenghan.com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8层特此公告

上海开米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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