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永平县博南镇永平银江世家2-2-902号不动产,用途:住宅,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2018-07-26起、2088-07-26止,专有建筑面积:115.61㎡,分摊面积:30.75㎡,建筑面积:146.36㎡,房屋总层数17层,所在层9层
评估价:534214.00元(伍拾叁万肆仟贰佰壹拾肆元整),起拍价:454081.90元(肆拾伍万肆仟零捌拾壹元玖角零分),保证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增价幅度:2000.00元(贰仟元整)(以及其整倍数)
(本拍卖标的物如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变卖时将不再降价)
';永平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永平县博南镇永平银江世家2-2-902号房产第一次拍卖公告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拍卖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永平县博南镇永平银江世家2-2-902号不动产,用途:住宅,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2018-07-26起、2088-07-26止,专有建筑面积:115.61㎡,分摊面积:30.75㎡,建筑面积:146.36㎡,房屋总层数17层,所在层9层
评估价:534214.00元(伍拾叁万肆仟贰佰壹拾肆元整),起拍价:454081.90元(肆拾伍万肆仟零捌拾壹元玖角零分),保证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增价幅度:2000.00元(贰仟元整)(以及其整倍数)
(本拍卖标的物如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变卖时将不再降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咨询(赵师,15764129705),咨询时间:公告期内(上班期间)
四、拍卖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止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如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永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起拍价,以最高竞拍价成交
七、瑕疵说明:该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房屋现状为毛坯房,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7641297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规定本次拍卖产生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八、(1)、本次拍卖按现状处置,买受人需自行实地看样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
买受人已经出价并最终拍卖成交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根据法院的裁定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拍卖法院不负责该不动产过户的其他事宜,竞买人需承担竞买成功后因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导致办理过户不能、规划变更的风险
(2)、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妥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该标的物可向富滇银行大理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理州分行申请司法拍卖贷款,需要申请贷款的需在拍卖前向银行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贷款金额实际以银行发放为准,与拍卖人无关
富滇银行大理分行咨询人:李经理(15877922298)、杨经理(18788530800)、座机0872-232966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理州分行咨询人:刘经理(0872-2126895)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大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本标的物在拍卖过程中变卖将不再进行降价)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起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平县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347234615861,并备注“2-2-902不动产尾款”),结清余款后方可提取竞拍物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请用电脑查看《公告》《须知》以及拍卖物情况,手机客户端可能会出现所发布内容显示不完整的情况
咨询电话:15764129705监督电话:0872—6521859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竞买须知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7,户名: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瑕疵说明: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房屋现状为毛坯房,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买开始前一周向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三个工作日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起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平县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347234615861),并在一周内(凭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原件)到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如法院不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全额没收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可以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2—652185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764129705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