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7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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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头塘坝交叉路边(石灰窑)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59651

586.10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46.6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86.101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9-22
  • 结束日期:2026-09-23
  •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头塘
  • 评估价:1046.6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为准装修情况以实际
    车位:有停车位
    钥匙:况有钥匙情况-是否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被云南
    看样时间:看样为准建成年代-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厨房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文山市头塘坝交叉路边(石灰窑)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执行裁定书(2026)云26执恢21号标的所有权人文山联宇**标的评估信息评估总价10466100.00元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7月20日参考价确定方式委托评估标的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房屋产权证号-合同备案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文国用(2012)字第04614号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设计用途-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仓储用地建筑面积6104.79㎡公摊面积-土地面积28543.17㎡房屋结构钢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房屋所在层/总层数以实际为准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以实际看样为准建成年代-房屋朝向以实际看样为准装修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租赁情况有钥匙情况-是否已腾空否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周边配套区域周边由高速公路连接线、文大线、东文路及各支路等构成交通网,附近有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滴滴车经过;距离文山市北桥汽车客运站约4.0公里,交通便利度一般,无交通管制,内部设有停车位,停车较便利,道路通达度一般,交通条件状况一般

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其他介绍-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一)位于文山市头塘坝交叉路边(石灰窑)土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28543.17㎡;规划: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08月02日,评估价:7706700.00元;(二)位于文山市头塘坝交叉路边(石灰窑)地上附着物(建筑物):1、仓库用房(钢架结构):4692.24㎡;2、1-2层办公楼(砖混结构):718.37㎡;3、厨房、仓库(砖木结构):369.21㎡;4、1-2层仓库用房(砖混结构):279.75㎡;5、储物间(简易房):45.22㎡;以上评估总价:2759400.00元;装饰装修情况详见附件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以上两个标的评估总价:10466100.00元;起拍价:5861016.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瑕疵说明:1.该标的物存在抵押;2.该标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若该标的物因违建被罚款或需拆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标的物存在租赁,具体租赁情况(含租期、租金等)请自行到法院咨询;4.该标的交易环节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的纳税主体承担;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因拍卖财产特性,竞买人应确保具备全款支付能力

竞买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人民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

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7:30),竞买人可登录“能拍淘资产”小程序(网址:https://property.npff.tech/)或拨打400-015-9899、0876-2199076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

本次看样时间为预约看样,请提前两至三天进行预约且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看样

有金融贷款意向的请于开拍前自行咨询:能否贷款及贷款金额以银行答复为准,本院不负责贷款,本院不对此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联系人周师:17387990638)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权利负担、现状已尽可能披露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本院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其他未知瑕疵的保证,报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须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纳税主体各自承担,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纳税凭证原件,经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交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过户的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延期申请)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9月30日前缴纳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开化北路分理处,账号:6228404147049983168)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6)云26执恢21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能拍法服400-015-9899法院咨询电话:0876-2199076法院监督电话:0876-219901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凤凰路5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6/01)”“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7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文山市头塘坝交叉路边(石灰窑)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竞买须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2日10时至2026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6/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文山市头塘坝交叉路边(石灰窑)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一)位于文山市头塘坝交叉路边(石灰窑)土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28543.17㎡;规划: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08月02日,评估价:7706700.00元;(二)位于文山市头塘坝交叉路边(石灰窑)地上附着物(建筑物):1、仓库用房(钢架结构):4692.24㎡;2、1-2层办公楼(砖混结构):718.37㎡;3、厨房、仓库(砖木结构):369.21㎡;4、1-2层仓库用房(砖混结构):279.75㎡;5、储物间(简易房):45.22㎡;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开化北路分理处,账号:6228404147049983168),并在2026年10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凤凰路55号)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纳税主体承担

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纳税凭证原件,经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交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过户的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延期申请)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能拍法服400-015-9899法院咨询电话:0876-2199076举报监督电话:0876-219901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文山市凤凰路55号)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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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头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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