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以下三项财产合并拍卖,整体起拍价344292.00元,保证金68858.4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次)调查事项拍卖标的(一)拍卖标的(二)拍卖标的(三)标的名称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金色嘉园)7幢2-101室住宅房地产云J99750五十铃牌轻型栏板货车云JZ6874丰田牌小型越野客车权证情况宁洱县房权证宁洱镇字第(2009)05610号;宁国用(2009)第0516号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识别代号LWLTFS2D4GL018048)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识别代号LVGE656F3MG042573)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详见不动产权登记)被执行人(详见机动车登记)被执行人(详见机动车登记)评估/价值时点2026年7月30日2026年7月30日2026年7月30日财产/房屋用途住宅交通运输用机动车交通运输用机动车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机动车)—(机动车)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机动车)—(机动车)是否已腾空未腾空(在租赁中)——租赁情况有租赁,租赁期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无租赁无租赁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经营情况出租——钥匙—有有权利限制-查封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权利限制-抵押无无抵押于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22年2月24日)提供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建筑面积88.0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9.21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混结构——建造年代2008年出厂2016年7月1日出厂2021年7月8日装修情况约八成新,卫生间有漏水车况较差车况较差房屋楼层第1层/共5层——房屋朝向东西朝向——标的评估总价247092.00元16100.00元81100.00元特别说明①存在租赁(2026.6.1-2026.12.31);②拍卖成交后不负责腾退;③办证、税费、悔拍等按本公告“特别重要”条款执行
①无租赁;②车况较差,按现状交付、瑕疵免责;③税费、悔拍等按本公告“特别重要”条款执行
④机动车停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①无租赁;②存在抵押(广汽汇理汽车金融,2022.2.24);③车况较差,按现状交付;④税费、悔拍等按本公告“特别重要”条款执行
⑤机动车停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郑重声明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需在开拍前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本院已委托昆明正道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昆明正道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举报电话:0879-3316218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金色嘉园)7幢2-101室住宅、云J99750货车及云JZ6874越野车等三项财产的拍卖公告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9/09),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本院对下列三项财产合并进行公开拍卖(整体拍卖,合并竞价、合并成交):(一)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金色嘉园)7幢2-101室住宅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洱县房权证宁洱镇字第(2009)056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2009)第0516号;证载建筑面积:88.0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9.21平方米);证载建筑结构:砖混结构;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7年4月17日止
具体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相关部门确认为准】(二)云J99750五十铃牌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WLTFS2D4GL018048;出厂日期:2016年7月1日;车辆外观及技术状况以现状为准
具体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三)云JZ6874丰田牌小型越野客车【车辆识别代号:LVGE656F3MG042573;出厂日期:2021年7月8日;车辆存在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登记日2022年2月24日);车辆外观及技术状况以现状为准
具体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特别重要:1.拍卖标的(一)存在租赁,租赁期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拍卖标的(二)(三)无租赁
拍卖成交后,有租赁的标的按现状交付,在租赁期限内不进行腾退,后续事宜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
2.买受人竞买后房地产类标的能否办理不动产证,以不动产登记机关为准;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并送达不动产登记机关后,一切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新的不动产权证四至界限、土地使用权时间、土地性质,以不动产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若出现新证与老证参数不一致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应由原权利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竞得后凭票至法院退取
3.拍卖标的(三)存在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登记日2022年2月24日),涤除抵押登记需要一定时间;如出现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税费、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无益拍卖)的情形,法院将依职权撤销拍卖成交裁定,将拍卖价款本金退还买受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5.房地产类标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及房产范围划分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相关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6.标的物以最终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7.本院拍卖的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8.共有人购买案涉不动产的,缴纳的税费以税务机关确定为准
评估价格合计:344292.00元(其中:标的(一)247092.00元、标的(二)16100.00元、标的(三)81100.00元);起拍价格:344292.00元;保证金:68858.4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次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10月14日前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委托昆明正道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竞买人可拨打0879-3316218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为三项财产合并拍卖,整体竞价、整体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对垫付的原权利人应负担税费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共有人、承租人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0月2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支行,账号:623281402000318387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咨询电话:0879-3316218联系地址: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taobao.com/0879/09)”、“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金色嘉园)7幢2-101室住宅、云J99750货车及云JZ6874越野车等三项财产的竞买须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9/09),现公告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本院对下列三项财产合并进行公开拍卖(整体拍卖,合并竞价、合并成交):(一)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金色嘉园)7幢2-101室住宅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洱县房权证宁洱镇字第(2009)056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2009)第0516号;证载建筑面积:88.0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9.21平方米);证载建筑结构:砖混结构;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7年4月17日止
具体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相关部门确认为准】(二)云J99750五十铃牌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WLTFS2D4GL018048;出厂日期:2016年7月1日;车辆外观及技术状况以现状为准
具体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三)云JZ6874丰田牌小型越野客车【车辆识别代号:LVGE656F3MG042573;出厂日期:2021年7月8日;车辆存在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登记日2022年2月24日);车辆外观及技术状况以现状为准
具体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特别重要:1.拍卖标的(一)存在租赁,租赁期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拍卖标的(二)(三)无租赁
拍卖成交后,有租赁的标的按现状交付,在租赁期限内不进行腾退,后续事宜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
2.买受人竞买后房地产类标的能否办理不动产证,以不动产登记机关为准;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并送达不动产登记机关后,一切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新的不动产权证四至界限、土地使用权时间、土地性质,以不动产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若出现新证与老证参数不一致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应由原权利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竞得后凭票至法院退取
3.拍卖标的(三)存在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登记日2022年2月24日),涤除抵押登记需要一定时间;如出现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税费、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无益拍卖)的情形,法院将依职权撤销拍卖成交裁定,将拍卖价款本金退还买受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5.房地产类标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及房产范围划分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相关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6.标的物以最终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7.本院拍卖的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8.共有人购买案涉不动产的,缴纳的税费以税务机关确定为准
评估价格合计:344292.00元(其中:标的(一)247092.00元、标的(二)16100.00元、标的(三)81100.00元);起拍价格:344292.00元;保证金:68858.4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次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住宅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住宅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车辆以现状交付,车况、外观、配件等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本院不作担保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10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0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8858.4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23日前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2026年10月28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支行,账号:623281402000318387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对垫付的原权利人应负担税费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9-331621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