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房产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新建路中段15号院1单元12号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陕0302执660号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号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字第030573号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建筑年代2005年建筑面积/户型130.99㎡/3室2厅1厨1阳1卫是否腾空未腾空房屋楼层地上6层,标的所在5层租赁情况无装修情况砖混结构,中等装修钥匙无抵押情况无水电物业欠费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渭滨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特别提醒1、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3、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拍品咨询电话:400-001-4669155-9277-7075投诉电话:0917-3650803
';竞买公告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中段15号楼1单元12号房屋的公告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渭滨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渭滨区人民法院,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中段15号楼1单元12号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30.99平方米;抵押情况:无;租赁情况:无;钥匙:无
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01408元,起拍价:263846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1.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
3.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4.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拍卖辅助公司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陕西三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5-9277-7012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陕西三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本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提前预约统一看样
(注:开拍前三天截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01-4669155-9277-7012三、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前三项规定主题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等交易中规定的各种税费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欠税)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和可能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拍卖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后7日内凭票据到本院领款,逾期则另行主张权利;水、电、气、物业、电梯、暖气、垃圾清运等欠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标的竞拍开始前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竟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注: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6228400237180022266)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将直接过户至委托代理人名下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自行承担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需一次性缴纳拍卖款
竞买人如因资金原因影响竞买活动的参与,可依法向有关机构或组织融资
十七、本院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项,竞买人自愿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注: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期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电话:400-001-4669155-9277-7012(陕西三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苏经理)法院咨询电话:0917-3387258举报监督电话:0917-3311116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0日竞买须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中段15号楼1单元12号房屋(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7/13)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中段15号楼1单元12号房屋
具体房产详情请查看本房产评估报告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如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将直接过户至委托代理人名下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标的竞拍开始前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竟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注: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日内缴纳尾款(扣除保证金之后)至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6228400237180022266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400-001-4669155-9277-7012尾款缴纳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果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两次拍卖款的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承担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预约方式请联系400-001-4669155-9277-7012(预约看样截止时间即开拍前三天)
预约成功后,将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咨询电话:400-001-4669155-9277-7012法院咨询电话:0917-3387258举报监督电话:0917-3311116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