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咸阳市旬邑县太村镇太村街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陕0429执329号房屋产权证旬太村20140932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7月1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用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不详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需咨询当地房管部门经营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旬邑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626.52平方米公摊总面积未知土地总面积不详房产年龄2014年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具体请实地看样房屋楼层1-2-3层(共三层)房屋朝向南北周边配套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其他介绍具体请实地看样标的物估值标的总价1760605元费用总价以实际交付为准税费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拍卖公告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3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旬邑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太村镇太村街商用楼(面积:626.52㎡)起拍价:1760605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14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所有权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预付(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申请执行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当事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为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需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地址:咸阳市旬邑县阳光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事宜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旬邑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旬邑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022708915676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变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看样电话:17395662350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旬邑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拍卖须知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3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旬邑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太村镇太村街商用楼(面积:626.52㎡)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移、搬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七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五日内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转账付款或支付宝付款方式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尾款后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地址:咸阳市旬邑县阳光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事宜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旬邑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旬邑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022708915676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看样电话:17395662350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旬邑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