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对象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陇县陇盛佳苑小区S1商业楼第三层,该商业楼共4层,其中地上3层,地下1层,南北朝向,拍卖对象为商业楼第三层外墙装饰为真石漆
楼宇内共一处安全通道,室外一处消防楼梯现状为毛坯空置,内部毛墙毛地,净高度约3.9米
楼内水、电、卫等设施齐备瑕疵说明:截止拍卖时,拍卖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现状为毛坯空置,内部毛墙毛地
';陇县人民法院关于陕西省宝鸡市陇县陇盛佳苑小区S1商业第三层(南边)商铺拍卖公告陇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1日10时在陇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陇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sf.taobao.com/console/)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陇县陇县迎宾大道15号陇盛佳苑S1商业第三层(南边)商铺(533.14平方米)瑕疵说明:截止拍卖时,拍卖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现状为毛坯空置,内部毛墙毛地
二、评估价:人民币2384516元,起拍价(RMB1621470.88元)起拍价:1621470.88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9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6年10月9日9:00--11: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是否能够办理权属登记或者转移登记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等确认、办理
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涉及税费承担问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标的物的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十一、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我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于2026年10月9日10时前到我院执行局缴纳保证金,联系人电话0917-4505821,未能成功竞买将于2026年10月12日到我院执行局办理退款手续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0月12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陇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陇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023714238666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i.taobao.com/mytaobao.htm?spm=a213w.7629119.1997525045.1.Ej8Gej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917—460249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7—450582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陇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一、特别提醒:1、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是否能够办理权属登记或者转移登记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等确认、办理
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涉及税费承担问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标的物的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