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08日10时至2026年10月09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0275,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一)基础信息标的名称:车牌号为苏HF71322汽车一辆权证情况:案号(2026)苏0282执5840号;车牌号苏HF71322标的所有人:彭迎春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抵押(他项权利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钥匙:无公里数:不详(二)拍卖价格及特别提示拍卖标的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车牌号为苏HF71322汽车一辆128174.508972310000500本次拍卖车辆无钥匙,公里数未知,请意向竞买人谨慎竞拍!!特别提示:1、车辆是否发生事故及其他瑕疵未经专业机构检测,请自行查证
2、拍卖车辆牌照不包含在内
3、标的物原有罚款、扣分具体以行政部门查询为准,存在影响车辆使用的违章、罚款、维修、保险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车辆过户、落户、上牌等限制性条件需符合相应车管所部门相关规定,详情自行咨询相应车管所(需异地上牌的应同时咨询迁入及迁出地车管部门)并自行承担因上述部门政策造成无法过户、落户、上牌后果(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无法过户为理由悔拍),注意车牌不能过户
5、该车辆停放在中超汽车服务公司(岳南路180号)
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6、竞拍成功,车辆需要委托外地法院办理解封,解除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
7、因京东在竞买成功后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且无法更改,故竞买人(特别是企业)如未设立京东账户,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使用代理人京东账户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未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3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委托办理后,本院在竞买开始前将委托书上传至京东后台,京东生成的成交确认书将认定委托人为竞买人,本院据此出具移权裁定书
如未办理委托手续,本院将按京东确认的竞买人出具移权裁定书特此提醒
二、本标的定价依据:网络询价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本院指定的网拍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联系方式:无锡市宏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7312772708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本院及网拍辅助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位置地图系平台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对本标的买受人资格或条件的特殊规定:[]
3.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所在地的限购政策
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住建等部门核实司法拍卖不动产专属限购政策,确认自身购房资格
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拍卖被撤销的,全部法律责任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按悔拍规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第四条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将审核买受人自申请竞拍至裁定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裁定
5.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无六、保证金及尾款支付1.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通过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缴纳足额保证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竞买须知》
2.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买受人在2026年10月19日前支付完毕:(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2230011010010761781);(2)京东付款流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cigXJZQfuL9GC5u4MgfwEdR7AqZ/index.html京东参拍流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2NLnxeretyUVmnPaeRUxWLNyzXcH/index.html3.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或自行联系开户银行咨询
七、法拍贷业务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不支持竞买人以贷款形式参与竞拍
八、网拍辅助机构信息本院已委托无锡市宏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本次拍卖的咨询、看样、成交后手续办理等网拍辅助事务
该机构联系方式为:无锡市宏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7312772708
特别提示:网拍辅助事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法院可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无需买受人另行支付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九、防范非法中介与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本院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如有上述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法院举报
十、与本标的相关主体的告知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标的概述、竞买特别提醒请查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询价报告》
举报监督、平台管理:0510-879638520510-87963654技术咨询:京东网400-622-9586标的咨询:无锡市宏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7312772708宜兴市人民法院2026年9月20日赛力斯牌苏HF71322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