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下称我分公司)将于2026年9月30日9:00起至2026年9月30日15:00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开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所持有新余博虹实业有限公司等7户不良资产包(7户不良债权本息合计人民币42,138.55万元)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告及竞价时间: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止,意向受让人可在此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通道缴纳保证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竞价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9:00起至2026年9月30日15:00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条件: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网络拍卖将设置资质审核环节,买家需向转让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在成交确认前签署相关承诺书,如买受人违反上述我分公司限制性主体条件购买资产,对尚末签订合同的,我分公司可解除竞买交易并无条件扣收竞买保证金;对己签订合同的,我分公司可解除合同,无条件扣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报名支持线上线下通道支付保证金,报名人须审核资质通过后,方可参与线上竞价,此次竞价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联系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保证金可选择自动转为同等金额成交款,如选择不转为同等金额成交款的保证金,在支付全款后保证金将退回至原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将退回至原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在竞拍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层)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交易款项,买受人逾期未完成相关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可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等额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如下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36367032272附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债权资产转让价款六、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后,未实际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八、本竞价须知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联系人:许经理电话:0791-87703842联系人:单玉琪电话:13970979818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9月21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所持有新余博虹实业有限公司等7户不良资产包,截至基准日2026年6月20日,债权本息合计人民币42,138.55万元,其中本金余额21,247.08万元,利息余额20,891.47万元,代垫费用等债权权利(如有)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