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2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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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拍卖】成都纳客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两笔应收债权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48865

61.2018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8
起始日期
2026-09-29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1.2018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1.2018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28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288号
  • 评估价:61.2018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安装调试等环节,亦不适用网络购物"七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竞买须知一、须知地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竞买人参与竞拍并出价,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应收债权拍卖公告》、本《竞买须知》及京东平台拍卖规则的全部条款

二、拍卖标的1、本次拍卖标的为管理人管理的纳客商业公司名下两笔应收债权,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不做拆分、不做分笔处置

2、标的一:对成都日月星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债权,依据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0)川0193民初4483号民事判决书,金额合计560,718.30元(不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3、标的二:对自然人何帅的应收债权,依据《润莱金座商业管理协议》(2022年6月7日)、《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NKSG-20220801)等,详见附件《应收债权明细表》

4、债权金额基准日、计算口径及风险提示详见附件《应收债权明细表》

三、标的现状及风险揭示(请重点阅读)(一)本次拍卖标的为债权性财产权,不是实物资产,不存在实物交付、现场看样、安装调试等环节,亦不适用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

(二)时效风险(标的一):(2020)川0193民初4483号民事判决书虽已发生法律效力,但纳客商业公司未在法定二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债权已超过申请执行时效

债务人一旦提出时效抗辩,买受人将无法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债权;买受人自行催收或者另行起诉的,债务人同样可以援引时效抗辩

请竞买人充分评估后审慎出价(三)债务人偿付能力风险(标的二):债务人何帅为自然人,截至本公告之日其名下有多起(10起)被执行案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基本不具备正常履约能力,该债权存在无法回收的较大可能

(四)债务人主体风险(标的一):成都日月星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为存续,但注册资本2,000万元中实缴仅100万元,且社保参保人数为0,实际偿付能力存疑

(五)债权金额与证据风险(标的二):该笔债权未经诉讼、仲裁确认,债权金额、计算期间、违约金标准等事项可能与债务人存在争议;买受人如需主张权利,应自行通过诉讼、仲裁等程序确认,相关成本、周期与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凭证不全、证据原件灭失、债权已部分或者全部清偿、抵销、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瑕疵、债权因债务人死亡、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实现等

(七)管理人不承诺、不保证任何回收结果

本次拍卖不因债权最终能否回收、回收金额多少而调整成交价、退款或者解除交易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参与破产程序审判的司法机构组成人员、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管理人聘用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3、本次拍卖标的的债务人(成都日月星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何帅)及其近亲属、关联方不得参与竞买,亦不得委托或者变相委托他人参与竞买

查实的,取消竞买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4、不具备竞买资格的主体不得委托或变相委托参与竞买

竞买时,国有(含国有参股)企业竞买的须提交出资人同意参与竞买的书面意见,分支机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法人名义竞买

5、竞买人须在京东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实名认证及保证金交纳,方可参与竞拍

五、保证金与价款1、竞买人参加竞价前须向京东平台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原路无息退还

2、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竞买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日内将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纳客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账号:4402298039100877388)

3、逾期未足额付清全部拍卖价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拍卖,再次拍卖的变价款不足本次价款的差额由原买受人补足

六、成交确认、移交与债权转让1、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买受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领取债权凭证及相关资料

3、移交的债权凭证及资料包括(以实际持有为准):合同文本、生效判决书、债务人身份资料、付款及催收记录、对账凭证等

管理人仅移交其实际持有的材料,不承诺材料完整性4、债权转让通知由买受人以书面形式向债务人送达,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

通知未送达债务人的,不影响管理人与买受人之间债权转让的效力,但买受人不得据此要求解除交易或者退款

5、自《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之日起,本次拍卖标的及相关权益、风险一并转移至买受人

七、后续配合1、买受人实现债权过程中,确需管理人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出具债权转让证明等必要协助的,管理人可予以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管理人仅承担上述协助义务,不承担代理诉讼、催收、申报债权等义务

八、税费与费用1、本次拍卖产生的各项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申报缴纳

2、买受人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佣金、律师费、差旅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禁止行为1、严禁竞买人之间串通出价、压价、干扰竞价秩序;2、严禁竞买人借用、租用他人账号参拍,或者以他人名义变相参拍;3、严禁债务人及其近亲属、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竞买;4、严禁以威胁、利诱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管理人、平台或者其他竞买人

违反前述规定的,取消竞买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管理人或者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1、本次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变价处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

2、除本须知及《应收债权拍卖公告》另有明确约定外,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拍卖价款、解除《债权转让协议》或者主张赔偿

3、本须知未尽事宜,以《应收债权拍卖公告》、京东平台拍卖规则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为准

4、本须知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详见公告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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