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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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次拍卖】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景丰商业广场”商业、办公、酒店(自持)、车位用途房地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66487

15586.77万元
用途
27.85%
折扣率
2026-10-0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5972.6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586.7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常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10-08
  • 结束日期:2026-10-09
  •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丰田路景丰商业广场
  • 评估价:55972.6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27.85%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车位:)、车位用途房地产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品牌:丰田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位
    开发商: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中兴路西、丰田路南侧“景丰商业广场”总建筑面积为57051.53㎡商业、办公、酒店(自持)、车位用途房地产(备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总建筑面积57891.39㎡,剔除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非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为819.86㎡,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面积合计57051.53㎡)

评估市场价值为人民币伍亿伍仟玖佰柒拾贰万陆仟壹佰元整(¥55972.61万元),评估快速变现价值为人民币叁亿玖仟壹佰捌拾万零捌仟叁佰元整(39180.83万元)【详见附件1,江苏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铭诚评报[2025](锡)(房)字第026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其中:1、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4365.20㎡【备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地上建筑面积45185.06㎡

其中含酒店(自持):14257.81㎡;商业:20095.43㎡;办公:10011.96㎡;剔除全体业主共有的非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为819.86㎡(包括:物业可经营:378.36㎡;物业用房(办公)363.60㎡;消防控制室:77.90㎡)】

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2686.33㎡

其中含车位:12138.66㎡;酒店(自持):547.67㎡本次拍卖标的物共694项,分户面积情况详见估价结果明细表【附件1,江苏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铭诚评报[2025](锡)(房)字第026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第2页至第19页】

起拍价:155867700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捌拾陆万柒仟柒佰元整)

拍卖保证金:1600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数倍

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竞买人需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承办本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工作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未与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的代理人不得代理竞买人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本次拍卖无效(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而导致竞买无效、无法登记等情形发生的,按悔拍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注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另行向网络拍卖平台按系统成交价总额支付0.5%的技术服务费(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上限为50万,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款项支付:买受人应于竞价结束后三十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的竞拍款项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支行,账号:1174400000038774】

汇款时备注:中景项目拍卖款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技术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丰田路中景东城营销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61057903;邓先生,电话15161165319;高先生,电话13775032200)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且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管理人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如涉及水、电、气登记的变更,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登记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请竞买人特别关注《竞买公告》中的“十一、特别提醒”

管理人咨询电话:张先生,电话13861057903;邓先生,电话15161165319京东项目咨询电话:高先生,电话13775032200法院监督电话:0519-82399763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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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丰田路景丰商业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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