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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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2号南雅大厦夹层15号车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66507

2.61375万元
用途
75%
折扣率
2026-10-23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8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6137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湛江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10-23
  • 结束日期:2026-10-24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2号南雅大厦(西南门)
  • 评估价:3.4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75%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房/车位。四、拍卖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2号南雅大厦夹层15号车房的须知(第一次拍卖)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3日10时至2026年10月2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2614),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2号南雅大厦夹层15号车房[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100029049号],,建筑面积:6.97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车房/车位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商铺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及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成交确认单生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尾款后(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法院签领过户执行裁定书及收据等材料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湛江第一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3201500062638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应缴纳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涉及违法、违章、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湛江市律正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759-220852018144422214举报监督电话:0759-2368973法院咨询电话:李助理0759-2368995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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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2号南雅大厦(西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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