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拟定于2026年10月27日10:00时起至2026年10月28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对位于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的抵债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在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合格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转让标的:抚顺市东洲区搭连街(使用权面积:46583平方米,地号:D04-527)的土地使用权及坐落于东洲区同兴路9号的7处房屋,分别为:1.成品库(建筑面积:909.34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690号);2.维修车间(建筑面积:255.53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560号);3.控制室(建筑面积:662.56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608号);4.生产车间(建筑面积:912.16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564号);5.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2622.13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713号);6.维修车间旁房屋(建筑面积:347平方米,无房产证);7.门卫及门卫旁小房(建筑面积:45.22平方米,无房产证);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00时起至2026年10月28日10:0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东拍卖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11,771,,854.00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50,000.00元整的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需缴纳足额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从保证金账户结算至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指定账户(账号9110126203000265),作为竞价成交价首付款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按照京东拍卖平台要求支付技术服务费,服务费计收标准以京东拍卖平台为准,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未成功,买受人无需向京东拍卖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1月4日24时00分前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指定账户(户名: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资产处置专户,开户行:吉林银行沈阳分行,账号:9110126203000265)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通知的时间内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本次竞价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或竞价平台原因造成的竞价中断,给竞买方造成经济损失,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2.各合格竞买方应当遵守本须知及京东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及京东拍卖平台均有权经通知而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修改本须知和竞买公告,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撤回竞价或中止竞价
14.本竞价须知由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负责解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2026年10月22日标的情况表标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搭连街(使用权面积:46583平方米,地号:D04-527)的土地使用权及坐落于东洲区同兴路9号的7处房屋,分别为:1.成品库(建筑面积:909.34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690号);2.维修车间(建筑面积:255.53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560号);3.控制室(建筑面积:662.56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608号);4.生产车间(建筑面积:912.16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564号);5.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2622.13平方米,原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25713号);6.维修车间旁房屋(建筑面积:347平方米,无房产证);7.门卫及门卫旁小房(建筑面积:45.22平方米,无房产证)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工业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租赁情况无出租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为位于抚顺市东州区搭连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处(土地面积46583平方米)及坐落其上的七处房产(房产合计面积5753.94平方米,其中有证房五处合计面积5361.72平方米、无证房两处合计面积392.22平方米)
该财产北临同益北路,南临同益南路,西侧空地,东临同益石化公司南区,地形规则,地势平坦,开发程度为宗地内五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宗地内水泥地面、部分自然路面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等级五级,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58年7月7日
税费负担情况竞买人承担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前拖欠的税费以及更名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包含原产权所有人更名至委托人名下以及委托人更名至买受人名下)物业情况无周边情况(仅供参考)该财产北临同益北路,南临同益南路,西侧空地,东临同益石化公司南区,地形规则,地势平坦,距高速路口车程10分钟
重大事项披露瑕疵说明:1、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5处有证房产规划用途均为非住宅,以上房产及土地有拖欠税费及滞纳金,欠缴金额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核查
2、标的物被占用,存在占用人后期违建及设施,违建部分存在拆除风险,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3、标的物目前处于法院查封状态,意向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委托人配合解除自身对标的物的查封
4、标的物闲置时间较长,部分设施破损,意向竞买人需自身现场核查
5、标的物所在产业园区有准入标准,意向竞买人需自行到当地管理部门核查准入条件;6、标的物为委托人依据法院裁定合法取得,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委托人声明:1、本次拍卖的资产公示的面积仅为参考,不保证面积及数量的准确性,竞买人应充分考察确认资产的实际面积,在竞买人认可的情况下参与竞买
如与实际不符,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涉及该标的物欠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供热、管理费、物业费、装修补偿、维修垫款等)由买受人负责支付清偿,拍卖竞买人要到相关部门及现场查询踏查,对于该资产所欠的上述费用等相关问题,在竞买人认可支付清偿或能自行处理的情况下竞买,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予负责
3、本次拍卖以拍品的现状进行整体竞价拍卖
竞买人承担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前拖欠的税费以及更名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包含原产权所有人更名至委托人名下以及委托人更名至买受人名下)
4、此标的为委托人依据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3执恢438-2号裁定取得,现尚未更名过户到委托人名下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仅负责提供法院裁定等相关确权手续,不负责现场交接,由买受人自行接收拍卖资产
同时买受人负责自行办理成交资产的更名过户(包含由原产权所有人更名至委托人)等一切相关手续,未办理更名过户前,由买受人向法院申请续封工作
5、标的物被占用及存在违建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腾迁及拆除,并承担全部风险
6、在拍卖展示阶段已经向意向竞买人声明和告知所拍卖标的的瑕疵,未尽事宜及隐形瑕疵由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了解
意向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则视为意向竞买人掌握并认可拍卖资产的全部情况,在购买此次拍卖标的后发现和发生的一切与拍卖标的有关资产质量、面积、结构、数量、用途、址界范围等与实际不符的瑕疵问题与委托方无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以上简介、瑕疵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查实
参与竞买即视同竞买人掌握了解竞拍标的全部情况拍卖成交后,视同买受人认可并承诺不会因竞拍标的瑕疵问题要求退回资产或向委托人追索赔偿,由此造成买受人的损失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