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24日10时至2026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营山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繁川家具大道南段209号1栋3楼3074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五日前(节假日除外)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2、二人及二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开拍五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京东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主张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须于拍卖五日前(节假日除外)向本院提交有效合法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以及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实际面积差异、证载位置、用途、规划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仅限网上报名缴款的用户,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VR全景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一案一户指定账户,(户名:营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支行账号:6228402097645260564并备注“执行案号:(2026)川1322执恢398号之一”余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地址:营山县兴旺街30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体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责任与费用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过户时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
拍卖不动产的辅助机构服务费用不超过成交价的8‰,全省按照拍卖不动产所在地分三类区域分别实行阶梯计费,明细如下:成交价类别及标准50万以下50-100万100-500万500万以上一类地区4‰4‰2‰1‰二类地区6‰6‰2‰1‰三类地区8‰6‰2‰1‰一类地区为:成都市市辖区;二类地区为成都市所辖的市、县和各市、州政府所在的区、市;三类地区为一、二类地区以外的区、市、县
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机构服务费用在50元至1000元之间确定,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8‰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过户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变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变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或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817-8237867(标的详情、预约看样)举报监督电话:0817-8318298京东技术咨询: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