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鹤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9日10时至2026年9月30日10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与法院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及咨询看样时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现状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相关信息,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须在竞价前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未缴纳者不得参与竞拍
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原路返还,不计利息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支付技术服务费、综合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综合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服务费支付
保证金锁定期间,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资金冻结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七、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时支付成交余款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收回标的物,向法院申请重新拍卖,并有权向悔拍的买受人追究责任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用于清偿债权及弥补拍卖损失
如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拍卖价款差额由悔拍的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有权向悔拍的买受人追索,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由悔拍的买受人承担
八、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资产处置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卢经理18604514933管理人联系人:李经理15663714660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鹤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一、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鹤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鹤岗市鹤楠经贸有限公司、鹤岗市嘉润能源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处置依据1、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黑0405破申4号;2、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黑04民辖39号;3、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黑04破2号之六;4、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黑04破申4号之二;5、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黑04破申5号之二;6、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黑04破4号;7、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黑04破5号;8、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黑04破8号之二
标的所有人鹤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鹤岗市鹤楠经贸有限公司鹤岗市嘉润能源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5年01月08日标的介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即分别获得征楠煤化工公司、鹤楠经贸公司、嘉润能源公司100%股权,取得股权所涵盖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能指标等,不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未包括在内资产、未来发现的资产
提供的文件1、拍卖成交确认书2、资产移交清单标的账面总价621,703,019.00元二、鹤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鹤岗市鹤楠经贸有限公司、鹤岗市嘉润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起拍价合计为:621,703,019.00元,大写人民币:陆亿贰仟壹佰柒拾万叁仟零壹拾玖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