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3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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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宏业家俱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67314

194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9
起始日期
2026-09-29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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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94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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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94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29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万润大道
  • 评估价:194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如有)。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
    小区:华街恒瑞花园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花园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3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1,692.76万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972.62万元,利息为人民币8,665.67万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为人民币5,008.80万元,代垫案件受理费用为人民币45.69万元

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抵押物为位于巴彦镇福民村的两处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合计82,380.60平方米、位于巴彦镇中心规划区的23栋工业用房,总面积52,379.86平方米、位于巴彦镇兴华街恒瑞花园住宅两套,面积分别为72.55平米、90.35平方米;质押物为债务人100%股权;保证人为姜洪奎、王晓晶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定于2026年9月29日9:00至2026年9月29日11:00止(延时除外)对持有的哈尔滨市宏业家俱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在京东资产处置平台(https://zcpm.jd.com/)上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开展对外转让

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1,692.76万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972.62万元,利息为人民币8,665.67万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为人民币5,008.80万元,代垫案件受理费用为人民币45.69万元

(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债务人企业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抵押物为位于哈尔滨市巴彦县的两处合计面积为82,380.6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对应的23栋合计面积为52,379.86平方米的工业房产、位于哈尔滨市巴彦县的两处合计面积为160.90平方米的住宅房产;质押物为债务人股东姜洪奎名下宏业家俱100%股权;保证人姜洪奎、王晓晶

二、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承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非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

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我分公司可以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竞价

凡先前参与我分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同时向我公司提供《意向竞买人主体资格承诺书》,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我分公司所提供资料或信息仅供参考(标的债权为现状转让,我分公司对标的债权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抵押资产存在被占用等情况,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人自行甄别、判断)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17:00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本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标的债权至少须一人报名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有二人(含)以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竞价,竞价阶梯为5万元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若仅有一人出价,补登三个工作日公告,若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竞价者竞得该标的债权,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向我公司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意向竞买人主体资格承诺书,则重新组织竞价

五、本次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增价竞价,价高者得

七、保证金规则(一)竞价程序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竞买成交后,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保证金,竞买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以我公司最终盖章版为准);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我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等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债权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的竞买人条件或违反其他陈述或保证的;6.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7.竞买须知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他我公司可以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八、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九、违约责任:(一)在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前,不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不解除债权涉及的抵押、查封(如有)

若买受人在竞价或《债权转让协议》的订立、履行期间或其后的任意时间发生违约行为,则我公司有权根据本须知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扣收其已缴纳保证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前述款项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有权继续追偿(二)标的债权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原竞买人应补足差额,差额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有权继续追偿

如根据《竞买须知》、《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存在应付未付的转让价款及/或竞买人承担费用的,我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等额扣除

(三)买受人如违反《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应承担《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标的债权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现状转让,我分公司对标的债权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的相关规定

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我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竞买人确认,竞买人对标的债权的定价系其根据标的债权账面金额、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标的债权瑕疵程度、债务人资产状况、法律政策风险等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的商业决策

4.竞买人作出前述商业决策前,已对标的债权的情况开展了有关法律及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竞买人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不依赖于我公司提供的任何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或协助

5.竞买人在此确认,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未就标的债权的性质、状况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竞买人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资产及本次交易的风险,自愿承担因资产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给其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6.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特向竞买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竞买人受让后主张权利或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支持、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竞买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标的债权以现状转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我分公司对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相关风险竞买人自行研判

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变动等,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本公告表述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需竞买人自行了解判断:(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或无法核对,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物被第三方首封、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及其交付范围向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知悉并确认,其将承担债权转让有关的任何税费

5.自转让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法院公告费、司法评估费等一切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若反洗钱未通过,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有权取消本次交易

若竞价成功者需配合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提供身份资料及反洗钱工作所需相关证明材料,配合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履行反洗钱义务

并保证在与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的合作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交易资金不从事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联系人:张女士、王先生联系电话:0451-82718159,0451-82718531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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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万润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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