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泰州昌明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08日10时至2026年10月0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资产处置单位:泰州昌明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监督单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网上拍卖须知明确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拍卖须知》及《拍卖公告》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泰州昌明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开泰宾馆南侧、泰高路西侧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泰州国用(2010)第204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建筑物(包括酒店、商业裙楼、办公楼、公寓等,工程已封顶)
具体拍卖资产可参考房地产估价报告、测量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测量报告中标注的面积、结构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成交后以该不动产范围内经评估的实物资产现状进行交付
以上资产经评估,其评估价值总计为41101万元四、竞拍前竞买人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38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京东系统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以公告为准)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锁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锁定期间均不计利息
五、昌明公司拍卖标的物中建筑物为已封顶的在建工程,如拍卖成交后行政职能部门要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与管理人无关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竞买人自行看样或组织看样后举行的,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管理人对不动产的外观、质量、结构、面积差异等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时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日内(即2026年10月2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泰州昌明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647165404,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
买受人须在按期付清上述全部款项后五日内携带能够证明买受人身份的证照原件及付款凭证等材料到泰州昌明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手续,开具拍卖成交价款收据,待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五日内按现状向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如拍卖标的物存在他人占用或阻止等情形,由买受人提请法院依法排除妨碍
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物未能顺利交付向管理人主张损失赔偿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悔拍的,管理人经通知催缴十日后仍未缴纳的可以重新拍卖,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后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超出保证金的部分,仍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须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五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买受人自行接管,买受人须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
十一、如本次拍卖标的中部分建筑物与设计不符,不具有使用价值,买受人不得以已取得拍卖标的物向管理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23-89691979项目咨询人:吴经理13961367002管理人咨询电话:0523-8323135518936809148联系人:窦宏达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南津路46号江苏天棱律师事务所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泰州昌明心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O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