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受委托,定于2026年10月8日10:0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户名: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增价式拍卖,现就相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二、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洞头区大门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工程—沙岙至观音礁支线工程剩余砂石土拍卖
具体详情如下:标的名称预估方量约(m³)预估重量约(吨)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清运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沙岙至观音礁支线工程风化石(宕渣)1400021000154.493030151万元或其整倍数沙岙至观音礁支线工程花岗岩毛料(块石+碎石混杂)46570.6976841.64注:(1)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
上述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位于大门镇振兴东路(区块1-区块3,区块8红色标注部分)
竞买人应自行前往实地仔细勘察,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查询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价格的完全认可,拍卖成交后预付成交价款按预估重量测算成交单价,实行多退少补,最终成交总价以实际过磅结算金额为准
(2)标的包含风化石(宕渣)、花岗岩毛料(块石+碎石混杂),由于场地堆放原因,两种石料混合堆放,不区分品类统一按整体计算成交单价
成交单价=系统成交价÷预估总重量(保留小数点后4位)最终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实际过磅总重量
(3)标的按估算数量60570.69m³(约97841.64吨)进行拍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和现场踏勘,实际过磅吨数与评估重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单价
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买受人运输8号区块土石方时具体划分需按照业主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清运,不可错运、多运,否则承担多运土石方品类数量价值1.5倍的赔偿
(4)标的物规格、数量、重量、型号、成分、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拍卖人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活动,即表明已自行了解、完全知晓标的物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参与竞拍的一切法律责任
(5)本次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格,拍卖标的因交易、转让、运输及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矿产资源税、附加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于参拍前自行向税务主管部门充分了解相关税费政策及标准,慎重决定竞买出价,一旦成交不得以税费承担为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6)标的物移交之前的安全、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物移交之后的安全、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时止
统一组织看样,需提前预约四、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服务费、平台综合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拍卖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拍卖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拍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京东结算给中心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请咨询京东客服电话:400-622-9586
六、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一同到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将拍卖活动认定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需在2026年9月30日17:00前按要求提交对应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参与拍卖
七、款项支付及标的交割(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1个工作日内凭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如有)到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城南大道1号-8、9、10)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本
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即视为对拍卖结果的确认,应按本须知第七条第(3)款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未付的按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认可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页面提示向指定账户缴纳1%的平台综合服务费(具体标准详见标的网络页面提示)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拍卖服务费(按拍卖成交价的2.5%计收)、清运保证金等全部款项支付至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并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及签署《交割单》,买受人应现场核验查收标的,并在《交割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标的物移交完毕),至此标的物管护责任及物权风险转移至买受人承担,自交割之日起买受人可自行派人管护或委托保安公司监管标的物
(4)本次项目产生的公告费用由买受人支付,标的测绘费用10000元、评估费用18830元;以上费用一并由对应受让方支付,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委托方提供的指定账户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冻结后转至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冲抵成交价款,待买受人搬离完毕全部标的物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凭《交割单》及委托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验收单》至中心申请全额无息退还清运保证金,中心收到上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6)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清运,清运期为90个自然日
因买受人未及时清运影响施工进度的,或买受人逾期清运完毕的,每逾期一天,应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7)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须自行配合当地政策,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做好运输备案
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管和指挥,有序进行清运过磅,清运标准为地面平整为止(标高参照本次项目测绘报告的平场标高参照值,即3.8m),若清运方量超出标高标准的,超出该范围的视为违规清运,应按超运方量总价值(成交单价*方量)的1.5倍进行赔偿,赔偿款可直接在清运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清运保证金不足的买受人还应补足
(8)买受人的运输车辆须有运输资质,并将运输车辆和运输路线向属地交警、行政执法及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运输期间,买受人要保持运输车辆清洁,规范运输,不得抛洒(9)标的物交易、交割、过磅、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装车费、卸车费、运输费、过磅费、机械使用费、场地平整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相关费用标准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了解清楚)特别注意:本次拍卖页面显示的尾款支付时间为“通过京东订单支付”的时间,不适用本次拍卖
本次拍卖尾款支付方式及时间按本须知第七条执行八、注意事项(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心、拍卖人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买受人开展土石方清运工作,并在拉运过程中自行承担所有安全风险及环保责任,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处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3)买受人不能在场内加工后再外运,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已缴纳的转让价款及清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须自行做好同相关部门、沿路村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及有序清运,保证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遗失、损毁标的物及其他物品,买受人还应做好本项目环保工作,不得在现场随意倾倒、丢弃废品等,避免和控制粉尘及噪音等对周边村庄、单位、居民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影响,自行协调处理各方因此产生的纠纷,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否则拍卖人或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
(5)标的物交割过程中及交割后的一切安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包括其他责任的产生),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未尽事宜参照《转让合同》
转让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以双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为准,该合同为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签订,与中心及拍卖人无涉
九、违约责任(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买受人存在拖延、拒绝、逾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或买受人虽签署上述文件但未按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清运保证金、拍卖服务费、平台综合服务费及约定的其他费用等义务的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拍卖服务费,再行拍卖的总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总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于标的再行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2)买受人须保证清运过程安全及合法,并接受委托人及委派人员的现场监督
若买受人未按时按规定进行清运的,或存在其他违约违法行为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且买受人的清运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3)拍卖成交后,因委托人未按时移交标的物引起的纠纷和不利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中心、拍卖人无涉
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中心、拍卖人可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
(4)买受人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应按未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支付转让价款30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买受人所交全部清运保证金和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5)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服务费,由中心向买受人开具拍卖服务费发票(收据)
十、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心、拍卖人可以要求委托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心有权直接做出资产拍卖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拍卖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一、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577-55881118陈先生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城南大道1号-8、9、10)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温州一律拍卖有限公司2026年9月22日标的名称预估方量约(m³)预估重量约(吨)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清运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沙岙至观音礁支线工程风化石(宕渣)1400021000154.493030151万元或其整倍数沙岙至观音礁支线工程花岗岩毛料(块石+碎石混杂)46570.697684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