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名称河北德凯纺织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标的所有人河北德凯纺织有限公司地点南宫市五一路(普济桥路南)权证情况南国用(2007)第52-2-1号标的物介绍1、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可参阅评估报告
2、拍卖标的包括:南国用(2007)第52-2-1号土地使用权
3、南国用(2007)第52-2-1号土地证总面积100亩,该地块有15亩位于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南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文号:邢政字(2024)17号)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85亩未在城镇开发边界内
因此该宗土地上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未来利用方向,诸如等待利用指标或者因不能开发由政府收储、回购,均不能预估
4、在建工程为砼结构,但是该建筑以及固定资产中的水泥路面、树木等均坐落于其他地块,上述资产竞买人竞买后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的风险
5、机器设备存放于其他地块厂房内,竞买人必须在上述设备成交后4个月内将上述设备搬离,且不得对厂房造成任何损害
6、拍卖资产存在多轮查封的情况,竞买人竞买后无法立即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无法确定
7、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意向买受人看样请与拍卖公告中的管理人联系预约
标的物评估值及税费承担总价33324575元税费情况拍卖产生的税费依法承担
河北德凯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2日10时至2026年10月3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理单位:河北德凯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河北大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单位:南宫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拍卖公告》和《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了解全部内容,遵守告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慎重参与竞拍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河北德凯纺织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
评估价值为33324575元,具体情况见标的物情况表
起拍价19434892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三、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满后举行,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法律文书仅作参考
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商标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资料等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物作任何担保的承诺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标的物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买受人悔拍,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及费用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
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变卖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已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有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九、竞买人成交后向京东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并承担拍卖辅助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及方式等请竞买人自行向京东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进行了解
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河北德凯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