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张家口汇昇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6号世纪豪园20号楼8层007)法定代表人谢迎春成立日期2023-08-1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30701MACTL1K77L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停车场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核汇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60北京恒创昊业科技有限公司4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0.000.0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0.000.000.00审计机构无2026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0.000.0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0.000.000.00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因为一直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60万元,已实缴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60%股权对应的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补缴义务及责任
3、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4、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核汇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招商中心二楼1-115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周亚森成立日期2021-11-22注册资本862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20223MA07GMB276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6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9563N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9-1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中核汇能有限公司2026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张家口汇昇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底价0.0001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1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若本方出现上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6)本方已知悉本次受让标的企业60%股权的对应认缴注册资本60万元,已实缴0万元
成功受让股权后,本方同意于2032年6月30日前履行实缴义务,以解除转让方因未实缴出资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