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3 02:35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庄村东阜贞大兴仓库幢号13(7号楼库)第2层东侧房屋出租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庄村东阜贞大兴仓库幢号13(7号楼库)第2层东侧房屋出租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068836

24.8241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1
起始日期
1193.1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20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82411万元
  • 单价:0.0208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大兴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21
  • 结束日期:2026-09-28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庄村东阜贞大兴仓库幢号13(7号楼库)第2层东侧房屋出租
  • 评估价:24.8241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93.1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一、承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黄村镇大庄
    开发商:因政府征地或其他商业开发
    楼栋总数:9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阜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李岩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911467686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大兴区坐落位置大兴区黄村镇大庄村东9幢1至2层全部等[12]套房屋使用现状其他建筑面积18270.88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阜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意向承租方在北交所报名时,需提交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的《房屋出租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必要报名文件,详见附件

2.预约时间为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3:00-16:00

意向承租方须提前预约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预约截止时间为此标的本次项目信息披露期周期最后一天的上午10点整

预展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13718583026;3.本项目非整体院落出租,出租房屋为院内7号楼库第2层东侧(非整层),建筑面积1193.18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为在租状态,合同于2026年9月24日到期

4.如遇到拆迁、搬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主导城市更新等,承租方须配合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248241.12元/年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193.18平方米租赁期1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1个月租金调整方式无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1.租金月付2.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租金保证金(预付,押三付一),最终以合同内约定期限进行支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承租方租期内自行承担电话、网络等通讯费等公共事业费,并自行负责承租区域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化粪池清掏费

须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费用,最终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房产使用用途要求仓储物流是否允许装修改造一、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对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将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书面交送出租方,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于承租方装修规模较大、影响消防安全的,承租方应当在装修后进行二次消防验收,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非因出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包括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租赁期满、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政府拆迁导致合同解除等情况),未形成添附的装饰装修物,承租方应当自行拆除,但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形成添附的装饰装修物,应当由出租方决定是否予以利用,不予以利用的,应当由承租方拆除并恢复原状,予以利用的,可以按照装修残值结合出租方实际需求给与承租方一定补偿

对于因上述施工发生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补偿承租方所有装修改造需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报批手续的装修项目,在自行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报出租方备案;项目工程完工,须将政府相关验收合格证明报出租方备案、存档

三、承租方在改造、运营过程中,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出租方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出租方及上级单位有权叫停施工

出租方有权制止承租方或承租方委托施工单位的违规操作和野蛮施工行为,并由此引发的停工、误工责任及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承租方施工中如发生机电安全事故和违规作业伤亡等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装修改造需与承租方提交出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一致,如装修方案有改动,需书面征求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制止,并由此引发的停工、误工责任及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五、承租方承租后,如改造,承租方负责对该租赁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消防系统建设等)

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承租方应将租赁场所交还出租方,应保证该房产处于良好可继续出租的状态,所升级改造的附着于该房产及院落内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等无条件归属于出租方,且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以最终签订的《仓库租赁合同》为准)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合同租期内,合同项下全部租赁场所或者部分租赁场所如因政府部门要求被强制拆除(非征收情况),双方应共同与政府部门协调并争取保留该全部租赁场所或者部分租赁场所

若协调不成,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按照政府要求拆除该全部租赁场所或者部分租赁场所,双方互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剩余租赁场所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因部分租赁场所被拆除给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不利影响,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租赁场所土地、建筑物如因政府征地或其他商业开发等而被要求拆迁、搬迁、征收等情形,双方应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双方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承租和联合体承租

7.本项目承租方不得全部或者部分出租、转租、转借、转包给第三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企业的授权文件

3.意向承租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当前没有处罚记录

包括: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

4.不接受房产中介报名(房产中介的认定标准为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房产经纪”、“房地产经纪”、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字样)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1.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相关文件中载明的房屋权属情况及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房屋权属情况及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3.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房屋出租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承诺书模板.docx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庄村东阜贞大兴仓库幢号13(7号楼库)第2层东侧房屋出租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