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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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名下80笔其他应收款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85770

675.688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6
起始日期
2026-10-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675.688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75.688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绍兴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10-26
  • 结束日期:2026-10-27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 评估价:675.68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本公告发出之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公告。<\/font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span><\/span><\/b><\/span><\/span><\/b><\/span><\/span><\/b>标的物调查表<\/font><\/span><\/b><\/p><\/td><\/tr>标的物名称<\/font><\/span><\/p><\/td>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享有的<\/font>80笔其他应收款,合计账面金额67568825.18元

<\/font><\/span><\/p><\/td><\/tr>处置依据<\/font><\/span><\/p><\/td>《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等<\/font><\/span><\/p><\/td><\/tr>标的物所有人<\/font><\/span><\/p><\/td>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font><\/span><\/p><\/td><\/tr>标的物介绍<\/font><\/span><\/p><\/td>80笔其他应收款,合计债权额67568825.18元,详见<\/font><\/span>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font><\/span>《<\/font><\/span>资产负债清查报告<\/font><\/span>》<\/font><\/span>中的<\/font><\/span>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font><\/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font><\/span><\/p><\/td>不明<\/font><\/span><\/p><\/td><\/tr>提供的文件<\/font><\/span><\/p><\/td>《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font><\/span>》<\/font><\/span>、《民事裁定书》、《决定书》<\/font><\/span>、成交确认书<\/font><\/span><\/p><\/td><\/tr>标的物估值<\/font><\/span><\/p><\/td>67568825.18<\/font><\/a><\/span>元<\/font><\/span>

该估值为账面金额,仅作参考,管理人不对标的物实际价值作任何承诺

<\/font><\/span><\/p><\/td><\/tr><\/table><\/p>Â<\/span><\/p><\/p><\/span><\/div><\/div><\/div><\/div>标的物调查表标的物名称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享有的80笔其他应收款,合计账面金额67568825.18元

处置依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等标的物所有人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标的物介绍80笔其他应收款,合计债权额67568825.18元,详见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清查报告》中的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权利限制情况不明提供的文件《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民事裁定书》、《决定书》、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估值67568825.18元

该估值为账面金额,仅作参考,管理人不对标的物实际价值作任何承诺

竞买公告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26日10时至2026年10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入“阿里拍卖·资产”板块,点击进入“破产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表》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破产强清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管理人已就所知悉的标的瑕疵向竞买人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对未知瑕疵承担责任

二、拍卖标的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远塔桅公司”)享有的80笔其他应收款,合计账面金额67568825.18元,最终金额以拍卖成交日前实际未回款的对外债权为准

起拍价:6756882.52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1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吕律师,13757520098),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异议文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

异议人如未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和相应的证据资料,视为无异议*特别说明:1.管理人根据宁远塔桅公司债权人审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等进行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宁远塔桅公司账面记载的部分其他应收债权,上述账面其他应收金额已经管理人委托审计核查确认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本标的物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管理人不提供任何本标的物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亦不承担任何债权催收、诉讼、执行等相关义务

其他应收款项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真实性存在瑕疵;B、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C、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D、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E、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F、其他应收款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G、其他应收款的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H、就其他应收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I、涉诉其他应收款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J、其他应收款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K、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其他应收款存在争议、或者其他应收款不存在的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3.拍卖标的物清查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部分对外债权在清查基准日后存在变动

4.拍卖标的物成交后,管理人对其他应收款或拍卖标的不承担发票开具义务,亦不承担任何与其他应收款或拍卖标的相关的税费缴纳义务

三、咨询看样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吕律师,13757520098)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如有)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主体、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规定或法院限制导致债权主体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或者债权催收受阻、执行不能等

本次拍卖所涉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割、转让/变更所涉及的应缴纳或补缴的其他明确或不明确的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用、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负责相关税费及费用的申报、缴纳、补缴和处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税费或相关费用的缴纳、协助及责任

由买受人应当承担的有关税费、费用、转让/变更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工商、法院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如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作为竞买人使用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的对价,竞买人应按照规则的标准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软件服务费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软件服务费缴纳期限: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0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具体以《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为准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也可直接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账号:80010122000657471)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但追索范围以实际损失为限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移交《资产负债清查报告》中的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复印件,以及管理人实际持有的案涉其他应收款对应的原始债权凭证复印件(如有);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同时配合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所需的加盖管理人公章的相关文件,但不对通知送达结果承担责任

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前述材料后,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十一、特别提醒(一)本次《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表》等文件对标的物状况进行的披露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债权的具体情况、该债权对应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最终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买受人到拍卖人处签订的版本为准(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吕律师,13757520098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竞买须知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26日10时至2026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二日前(遇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人民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三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行扣除买受人未支付的软件服务费后,优先用于抵偿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剩余部分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前述软件服务费、拍卖费用损失及重新拍卖价款差价的,由原悔拍人承担,管理人有权继续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拍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并确认该地址作为后续所有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

地址变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管理人若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书面通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电话:137575200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宁远塔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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