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3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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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85779

51.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8
起始日期
2026-12-07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1.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10-08
  • 结束日期:2026-12-07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南路707号中海环宇城地上四层L4-W-10及L4-W-11商铺
  • 评估价:5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sp
    小区:9号西子国际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注册资本:1000000.0
    座位数:座4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span><\/p>变卖标的<\/span><\/span><\/p>Â<\/span><\/span><\/p><\/td>Â<\/span><\/span><\/p>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100%股权<\/span><\/span><\/p>Â<\/span><\/span><\/p><\/td><\/tr>企业名称<\/span><\/span><\/p><\/td>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span><\/span><\/p><\/td>法定代表人<\/span><\/span><\/p><\/td>Â<\/span><\/span><\/p>沈夜白<\/span><\/span><\/p>Â<\/span><\/span><\/p><\/td><\/t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span><\/p><\/td>91330212MA2J7P6M23<\/span><\/span><\/p><\/td>注册资本<\/span><\/span><\/p><\/td>100万人民币<\/span><\/span><\/p><\/td><\/tr>Â<\/span><\/span><\/p>成立日期<\/span><\/span><\/p>Â<\/span><\/span><\/p><\/td>2021年6月23日<\/span><\/span><\/p><\/td><\/tr>注册地址<\/span><\/span><\/p><\/td>Â<\/span><\/span><\/p>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南路707号中海环宇城地上四层L4-W-10及L4-W-11商铺<\/span><\/span><\/p>Â<\/span><\/span><\/p><\/td><\/tr>Â<\/span><\/span><\/p>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span><\/span><\/p><\/td>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span><\/span><\/p><\/td>100%<\/span><\/span><\/p><\/td><\/tr>经营范围<\/span><\/span><\/p><\/td>一般项目:餐饮管理;品牌管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span><\/span><\/p><\/td><\/tr>处置依据<\/span><\/span><\/p><\/td>《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p><\/td>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Â<\/span><\/span><\/p>权利限制情况<\/span><\/span><\/p><\/td>查封<\/span><\/span><\/p><\/td>不详<\/span><\/span><\/p><\/td><\/tr>Â<\/span><\/span><\/p><\/td>质押<\/span><\/span><\/p><\/td>不详<\/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变卖成交确认书》<\/span><\/span><\/p><\/td><\/tr>Â<\/span><\/span><\/p>Â<\/span><\/span><\/p>Â<\/span><\/span><\/p>Â<\/span><\/span><\/p>Â<\/span><\/span><\/p>特别说明<\/span><\/span><\/p><\/td>Â<\/span><\/span><\/p>1、变卖标的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管理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规定进行的变卖

<\/span><\/span><\/p>2、本次为公司股权变卖,不组织实地看样,变卖所述有关变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span>鄞鹤之巅<\/span>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未充分了解、确认变卖标的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span><\/span><\/p>3、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span>变卖<\/span>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

标的<\/span>变卖<\/span>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span>方<\/span>按照税法规定各<\/span>自<\/span>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span>一<\/span>切关联费<\/span>用<\/span>由买受人承担

<\/span><\/span><\/p>4、管理人未接管到<\/span>鄞鹤之巅<\/span>公司证章照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缴纳注册资金、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span><\/span><\/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变卖公告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60天期间(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上对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降霜之巅”)51%股权、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鹤之巅”)100%股权(以下简称“变卖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了解竞买资质、委托竞价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

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将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对变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变卖标的具体情况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保存的工商档案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债务人、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标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本变卖标的现状无异议,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愿意并能够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因竞买人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形所产生的全部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管理人未接管到变卖标的的出资证明书等权属证明材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自行调査核实,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亦不承担交付任何相关资料的义务

4.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管理人依法可出具变卖成交确认书或根据买受人要求出具同意转让声明,除此之外的协议书等其他文书债务人及管理人均无权出具

5.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债务人持有的51%股权所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万元,已实缴0元;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债务人持有的100%股权所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已实缴0元

6.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至迟于变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联系管理人办理行使网上变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变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对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迟于变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出

二、变卖标的情况及变卖价格1.变卖标的情况表(1)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51%股权变卖标的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51%股权企业名称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夜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KG03B5B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4月29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二层201-18、201-19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51%杭州唐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处置依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拍品所有人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不详质押不详提供的文件《变卖成交确认书》特别说明1、变卖标的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管理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规定进行的变卖

2、本次为公司股权变卖,不组织实地看样,变卖所述有关变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降霜之巅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未充分了解、确认变卖标的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管理人未接管到降霜之巅公司证章照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缴纳注册资金、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2)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100%股权变卖标的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100%股权企业名称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夜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J7P6M2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6月23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南路707号中海环宇城地上四层L4-W-10及L4-W-11商铺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品牌管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处置依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拍品所有人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不详质押不详提供的文件《变卖成交确认书》特别说明1、变卖标的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管理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规定进行的变卖

2、本次为公司股权变卖,不组织实地看样,变卖所述有关变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鄞鹤之巅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未充分了解、确认变卖标的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管理人未接管到鄞鹤之巅公司证章照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缴纳注册资金、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2.本次变卖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51%股权(变卖价:261120元,变卖预缴款:261120元,保证金:26112元,增价幅度:5000元)、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100%股权(变卖价:512000元,变卖预缴款:512000元保证金:512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三、咨询看样本次变卖标的为股权,管理人不安排实地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了解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保证金无需额外缴纳,包含在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变卖延时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

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2、本次变卖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

因此,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标的转让登记过户资格、办理登记过户、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等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关的税、费

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登记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因债务人已破产,变卖成交后,债务人和管理人无法向买受人开具发票

买受人参与竞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七、变卖预缴款、保证金、余款支付及软件服务费支付1、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被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请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余款支付(户名: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6021110001453787;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备注: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变卖余款,并及时通知管理人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支付4、如债务人财产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交款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参考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买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变卖预缴款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

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变卖预缴款,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视为买受人悔拍)

6、订单生成之后会产生软件服务费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7、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变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8、淘宝网司法变卖平台生成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仅为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的竞价成功确认书,非变卖成交确认书

9、变卖预缴款包含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余款、未支付软件服务费、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悔拍的,包含在变卖预缴款内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悔拍后重新变卖/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软件服务费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5号楼B座4楼)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变卖标的的交付手续即完成买受人逾期办理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交付手续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同意给予延长期限的除外),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5日内,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转让手续,由破产管理人协助

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协助过户

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登记过户资格、股权办理登记过户、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关的税、费

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若基于买受人主观原因经管理人给予合理期限后拒不办理过户的,管理人/乾湖之巅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过户

2.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被投资企业产生其他税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等导致的后续税务风险

管理人咨询电话:19517970545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5号楼B座4楼法院监督电话:0571-12368本次变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16日变卖须知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60天期间(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上(处置单位: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为股权,管理人不安排实地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了解

本次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竞拍成功后交付的依据,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了解

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至迟于变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管理人处(联系电话:19517970545)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将直接认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迟于变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请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余款支付(户名: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6021110001453787;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备注: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变卖余款,并及时通知管理人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支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软件服务费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5号楼B座4楼)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变卖标的的交付手续即完成买受人逾期办理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交付手续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同意给予延长期限的除外),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的,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对变卖标的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十、变卖预缴款包含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余款、未支付软件服务费、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悔拍的,包含在变卖预缴款内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悔拍后重新变卖/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变卖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南路707号中海环宇城地上四层L4-W-10及L4-W-11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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