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0-22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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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553897

51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6
起始日期
2026-11-1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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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51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1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合肥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10-16
  • 结束日期:2026-11-13
  • 地址: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
  • 评估价:51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比例中建国际
    注册资本:2018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10000.0
    利润:10000.0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都大道2887号)法定代表人马志恒成立日期2018-08-29注册资本588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88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41100MA2T1AF99N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及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及管理;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4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5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1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5578.99310.48232.8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29288.37155775.6073512.77审计机构来安守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6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130.42-7353.46-5439.2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23842.08155768.5368073.55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51,000万元,其中转让方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64%股权,转让底价为46,628.57万元;转让方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股权,转让底价为3,642.86万元;转让方中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1%股权,转让底价为728.57万元

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3.《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受让方收费标准等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科技北二路高新北四道15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杨卫东成立日期2010-12-20注册资本356800.00万元(美元)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5657224499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6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1035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10-1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69%股权转让实施的批复转让方名称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8639号繁华大厦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秦崇瑞成立日期1989-06-17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40100149145267M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1035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10-1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69%股权转让实施的批复转让方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石雨成立日期1980-12-09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24296D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1035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8-0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执董会议决议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底价51,000.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支付要求(1)受让方若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款项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41160万元或成交金额80%的款项(均含交易保证金,采取孰高原则)作为首期付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就剩余交易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剩余交易款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点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具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披露

2、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或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情形的

5、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

(2)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方如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款项、交易服务费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41160万元或成交金额80%的款项(均含交易保证金,采取孰高原则)作为首期付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就剩余交易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剩余交易款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点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若被确定为受让方,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本方承诺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5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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