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0-22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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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号西房屋出租 <结束>

资产编号:12553937

0.0000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2
起始日期
2748.3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0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门头沟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10-22
  • 结束日期:2026-10-28
  •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号
  • 评估价:0.000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748.3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1.现
    空置情况:空置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应按照政府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何里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811230196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门头沟区坐落位置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号西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1259.1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门头沟区坐落位置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号西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1719.39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经营工作专题会批准单位名称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2026年第13期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项目预展时间为披露公示期内

预约时间为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8:30-11:30,13:30-17:00,联系人:何里,联系电话:13811230196;2、该项目《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教卫,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需由最终承租方自行办理;3、意向承租方在北交所报名时,需提交该标的物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的《踏勘确认书》作为必要报名文件,详见项目附件;4、意向承租方需按附件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在北交所报名时,需提交该标的物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项目附件;5、本项目免租期含在租期内,免租期2个月(最后两年每年1个月);6、意向承租方承租后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及各类行业许可证等材料需提交出租方备案;7、该房屋部分面积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出租方所属集团已书面确认具备公开出租条件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0.65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2,748.39平方米租赁期5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2个月租金调整方式每2年涨幅3.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季度支付,押金为成交价格首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标准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1.租赁标的无物业费2.租赁标的内的公用事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等单价均为相应服务公司标示的价格,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时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费用,出租方不在其中作为中间人

3.由于承租方缴费不及时引起的一切后果,承租方自行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教卫及其他(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外产业是否允许装修改造1.现状出租,承租方在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且合同生效后,合理范围内可装修改造,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做任何补偿

承租方需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直至报审通过为止,并在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投入使用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承租方自行装修及改造,承租方应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对所从事经营业态的相关资质要求,自行办理安全、消防及经营所需资质手续并向出租方报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安全评估、消防改造、营业执照办理等,出租方可予以必要配合协助手续办理,但承租方改造期间产生的所有问题、责任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无权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经营、承包经营、股权转让、内部招商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6.承租方承租租赁物业后,保证租赁场所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环保等相关要求,承租方责任造成的相关处罚、财产损失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解决,与出租方无关,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年限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经营范围需包含:教育咨询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2025年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纳税金额不低于3万元(以2025年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完税证明为准)

3.意向承租方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2026年内任意一月),社保人数不少于3人(提供单位缴费信息)

4.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方在门头沟区至少拥有3家租赁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以上的项目(以租赁合同为准,且租赁合同需处于有效期内;关联方定义:意向承租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意向承租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承租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须提供证明其关联关系的股权结构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从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结果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相关文件中载明的房屋权属情况及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房屋权属情况及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33.2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踏勘确认书-剧场东街8号西项目.docx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附件1:承诺书--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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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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