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变卖公告郑重说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司法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
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5352271
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
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12日上午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D2-3-11幢2424;建筑面积:49.47平方米;总层数:26;所在层:24;规划用途:办公;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建成年代:2017年;宗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宗地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53-01-01
评估价:166615.63元,起拍价:94000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户口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相关主体依法处理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五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过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由买受人本人的账户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账号:2231012080070035101107,开户联行号:319361002239),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南)办理相关手续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51-65352800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南拍卖辅助机构: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1-65352834辅助机构监督电话:1811999997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26年10月23日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D2-3-11幢2424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