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6)闽03执1号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2月1日10时至2026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清澜路二段1号中南世纪城的车位;财产范围包括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清澜路二段1号中南世纪城23号楼-1、-2层共计834个地下车位,建筑面积合计26749.27㎡,包括房屋所有权、房屋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室内装饰装修及附着在建筑物上与其功能相匹配的、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等,但不包括可移动物品、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具体建筑面积详见评估报告,房地产规划用途为市场化商品房(车位),权利性质为出让,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带电梯),权利人为南充世纪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期限:2014年01月06日起至2084年01月06日止;竣工时间:2018年;户型结构:详见评估报告;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及评估报告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评估价的70%增价幅度:起拍价的2%(取整百)保证金:起拍价的10%三、咨询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30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现场展示看样时间:2026年11月26日上午9时,有意向的竞买人请提前电联承办人或辅拍人员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标的物的证载面积进行
若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通常情况下,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拍卖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1月25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2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6965-229633)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买受人应在2026年12月25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8号2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
领取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十、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限等情况,请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存在他项权证的,法院可以协助办理注销手续
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先自行办理,并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向本院申报,由法院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申报,视为买受人愿意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
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依法主张权利请买受人充分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十二、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
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或税费负担方式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1月2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没有异议
十四、特别说明:1.上述房产均为车位,多数车位无人占用,少数车位由物业公司对外租赁,全部暂时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2.根据评估报告:案涉车位实地查勘时,-2层1、2、3号3个车位在测绘报告图纸中有标示,但现场不存在;-2层34号、35号、36号、145号、146号、147号、177号、178号、256号9个车位实地查勘尺寸与测绘报告图纸标示尺寸不一致
经比对图纸发现上述车位均为位于地下-2层南侧靠墙的侧方停车车位,-2层34号、35号、36号、145号、146号、147号、177号、178号、256号9个车位的现场划线车位长度较图纸绘制长度长,因此最终将-2层1、2、3号3个车位的原设计位置覆盖
本次估价将上述车位位置尺寸按照测绘报告图纸标示内容进行评估具体情况请提前现场看样
3、根据现场查勘,估价对象-1层部分车位空置,部分车位有车辆停靠使用;-2层部分车位空置,部分车位有车辆停靠使用,部分车位有建渣堆积,部分车位有彩钢板打围
具体情况请查看评估报告并提前现场看样4.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业务咨询电话:0594-2726256、2726054
承办人:陈执行员举报监督电话:0594-2726110二○二六年十月十二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清澜路二段1号中南世纪城23幢-1层1395号车位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