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0-24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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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绿名苑14-1房产租赁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603203

10.56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1-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566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566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11-16
  • 结束日期:2026-11-13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嘉绿名苑14-2号
  • 评估价:10.56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杭州产金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的的装修部分不以展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房
    小区:称嘉绿名苑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交易公告交易须知标的附件交易记录标的名称嘉绿名苑14-1房产租赁权标的编号HJS2025ZL2853-10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10-26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11-13出租底价105668元/年房屋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不涉及联系人王先生宣小姐联系电话0571-850855820571-85085367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A27楼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其他披露事项1、招租标的无房产权证,目前为空置状态,招租面积约为139.22平方米(租赁标的室外区域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租赁面积系测绘面积,若本次招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2、招租标的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实际为准,招租标的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3、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嘉绿名苑14-1商铺借用协议》及同意转租证明,出借方同意将招租标的出借给本次公开招租的出租方使用,租期截止至2030年3月31日止,出借方出具说明同意转租

出租方据此展开本次公开招租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出租底价105668元/年出租面积(㎡)139.22租赁期以实际交付房屋给承租方之日起计算,租期最长不超过2030年3月31日起租日以实际交付为起租日免租期无租金支付要求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调整方式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总额基础上逐年递增3%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第一年租金的10%计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出租用途要求租赁业态用途:允许办公性用房和商业服务性用房,业态必须符合属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非住宅类房屋内不得住宿人员,不得从事餐饮类、加工制造类(加工厂、废旧物资回收,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类生产、存储及销售等)、快递驿站、殡葬服务、歌舞娱乐、私人会所性质等业态要求,禁止易产生噪音、废气、污染以及其他有违社会主义道德、法律禁止或不符合杭州市摄影服务公司的使用要求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

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租赁房屋规划用途和租赁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许可证及相关登记文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

(5)承租方保证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租赁房屋,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做好门前三包,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服从出租方的监督检查

(7)承租方必须保持租赁区域内秩序安定和稳定,不得在承租区域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品带入房屋

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区域内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种后果,承租方确保出租方免于因此而遭受或产生任何索赔、诉讼、损害及费用支出等事项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有关赔偿由双方协商确定

(8)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或因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时,承租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害赔偿结果

(9)租赁期限内,如水、电、门、窗、设备设施等任何非主体结构以及屋顶出现故障或损毁的,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若房屋归还时承租方未维修完好的,出租方有权自行维修,承租方承担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直接扣除

(10)承租方不得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政府要求行为除外)

(11)承租方作为其经营范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考虑该经营范围内的安全,要遵守与出租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落实好商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配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

若遇重大活动,承租方服从景区统一安排,若因此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不予补偿及退还租金

(12)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

3、租赁房屋的交接:(1)承租方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负责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

具体如下:①原承租人获得交易标的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即视作出租方已完成租赁房屋的交付

②原承租人未获得交易标的的,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人后,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

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若原承租人的清退时间或租赁房屋腾空时间难以确定而导致租赁房屋延迟交付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

承租方应同意无条件等待出租方清退原承租人,直至交付止,同时不提出任何附加条件或要求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实际交付时,承租方和出租方补签移交确认书(若有),明确租期起始时间

租赁期以移交确认书上确定的交付日起算,即出租方未能在约定起租日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赁期限

承租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愿清退租赁场地的原承租人的,出租方可给予协助

在租赁场地的清退过程中,承租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条件或要求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不予支持

(2)若承租方逾期付款的,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期不作顺延

(3)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4、本项目成交各年累计租金在800万以下的,承租方须交纳成交各年累计租金2%计的交易服务费;成交各年累计租金在800万以上的,承租方须交纳成交各年累计租金1.5%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失信人员、有不良行为记录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竞价失信人员、有不良行为记录人员若是竞价成交,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失信人员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人员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若有不良行为记录成交的,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踏勘安排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间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联系人王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0571-87996549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是交纳金额32000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租金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在线报价在线报价自由报价期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是否专场否加价幅度1000元房屋出租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

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五、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4、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三)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

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

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商业网点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交所开具

十一、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书.pdf附件-承诺函1.docx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报价号价格报价时间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嘉绿名苑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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