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国有文化企业】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2018年度(一批)废旧图书整体转让征询报价(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0109WZ260634-2挂牌起始日期2026-10-21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317:3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资产概况标的参考明细.xlsx(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报价参考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报价参考值(元)1【国有文化企业】2009-2018年度(一批)废旧图书整体转让(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批900000.00合计900000.00存放地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新蒙油脂路内蒙古中储物资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勘验人:田丰标的现状库存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转让底价(元)本次标的挂牌转让征询报价的底价设置为0元,项目设有保留价,如参与报价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未达到保留底价的,则项目不成交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人民出版社联系人:高牧仁联系电话:15248090576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本次项目标的为市场征询报价项目,按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质量和数量等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转让标的详见明细表,标的现状以实际勘验为准,标的存放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新蒙油脂路内蒙古中储物资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勘验人:田丰18004801006
意向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报名时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
2、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开具相应内容的发票
3、标的照片仅供参考,资产重量、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本次标的勘验仅在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00统一集中勘验,请各意向受让方知悉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6、意向受让方在公告竞价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价,报价时间未结束前,可多次重新报价,限定报价时间内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有效报价
报价结束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有效报价为依据,确定最高报价;若两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最终报价相同,以最先提交报价者的报价为最优报价,并将该竞价结果反馈至转让方
转让方在收到竞价结果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达成成交,产权交易中心依据转让方最终反馈结果出具成交确认文件
若转让方审核决定不予成交的,本次交易自动取消,产权交易中心自收到转让方不予成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各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接确认书》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约定与受让方进行本标的涉及废旧资产交割
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踏勘及报名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统一集中勘验时限内,自行到场实地踏勘标的资产,现场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完成尽职调查,充分知悉标的实物现状、瑕疵及全部交易风险,自愿接受标的一切现状,不得事后以标的现状不明为由主张免责
勘验签署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的,须同步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意向受让方完成踏勘并提交全套报名资料及《现场勘验承诺书》后,进入资格审核流程
2、风险自愿承担原则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交易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标的资产所有现状、瑕疵与交易风险
意向受让方承诺不以标的现状差异、信息认知偏差、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文书、拒付价款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转让方有权依规处置其已缴纳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交易规则与竞价机制
本项目设置交易保留价,不设置公开挂牌价,实行资格前置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竞价的交易机制
意向受让方先行提交报名资料参与资格审核,经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具备受让资格后,可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价资格
竞价期间,意向受让方可在规定竞价时段内多次修改报价,竞价时限结束前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有效最终报价
竞价结束后,以系统记录有效报价为依据,最高报价为最优报价;若多名意向受让方最终报价金额一致,以系统最早提交的报价记录确认为最优报价
产权交易中心将最终竞价结果书面反馈至转让方,转让方自收到竞价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行使最终成交决定权,自主审核确认是否与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成交
若转让方确认不予成交,本次交易自动终止,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不予成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成交确认及价款缴纳
经转让方审核确认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为本项目最终受让方受让方须于转让方确认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受让履约承诺书、现场勘验确认表原件及主体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等全套纸质资料,报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须在收到中心缴款通知及指定账户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20000元及本次交易服务费
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交易凭证,并将全额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资产交接及清运要求
受让方收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资产提货交接手续
完成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完成标的废旧图书清运、现场核验、场地垃圾清理等全部收尾工作,全过程产生的人员、设备、清运、处置等所有费用,以及全部安全责任、管理风险,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6、资产风险及履约约束
标的资产正式交接前,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完成后,标的保管、转运、处置全过程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全权承担
受让方逾期、拒绝完成标的转运、场地清场等约定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全部违约责任
7、逾期履约处置机制
受让方未按本公告约定时限签署成交文书、未按期足额缴纳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经产权交易中心催告后仍逾期未履约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止本项目流程,另行处置标的资产,并依法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8、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研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本项目公告内容,自主研判交易风险、评估自身履约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对转让方提供的公示资料进行客观披露,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及交易风险兜底责任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本次标的勘验仅在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00统一集中勘验,请各意向受让方知悉
勘验联系人:工作日9:00-17:30田丰18004801006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10-2100:00:00至2026-11-0317:30:00报名手续1.受让履约承诺书.doc2.申请书.doc3.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4.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5.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实景参考图.jpg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1-0317: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竞价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竞价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竞价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及现场清理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交纳全额履约保证金后自动转为本次标的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待最终受让方履行标的交割相关约定后,清运完毕后受让方提交转受双方签字确认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中心,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一次性增价幅度(元)0自由竞价时间一次性报价,在限定报价时间内最后一次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须转让方依据最高报价结果及内部决策程序,书面确认最终受让方资格
延时竞价周期(秒)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内蒙古文体旅资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471-3312084/13947119948咨询时间9:00-17:30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技术支持交易服务经理:艳英13664816111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