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黄金茶具工艺摆件(一套五件,足金,共计314.76克)整体公开处置项目编号N0264QT260016挂牌起始日期2026-11-03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9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基本属性见附件标的清单(五件黄金足金茶具工艺摆件共计314.76克)鉴定情况鉴定价(元)295729.00鉴定基准日2026-09-11鉴定机构内蒙古国鉴宝珠艺术品评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295729.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共包头市九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贵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九纪审(2025)5号《刑事判决书》(2025)内02刑终162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共包头市九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告知1、本次处置资产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
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会议决议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复印件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
报名资料提送方式请联系该项目联系人4、最终受让方成交后务必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资产交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该笔保证金接受同等额度的保证金保函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待资产交接(时间由转、受让双方自行约定)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相应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在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本次处置的资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交易前自行完成现场勘验,对资产的成色、状态、瑕疵、功能、品质等进行确认
6、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交易合同》时进行详实约定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11-0309:00:00至2026-11-0917:00:00报名手续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1-09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纸质版报名资料递送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5)受让方受让资产后,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产交接的
3、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纳相应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其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资产交接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
待资产全部交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资产交接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11-0309:00:00-2026-11-10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受让方服务费
附件下载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标的清单.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贾先生咨询电话17614712807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咨询地址正信集团10楼勘验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472-6939146(以公告内容为准)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待资产交接(时间由转、受让双方自行约定)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相应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在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本次处置的资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交易前自行完成现场勘验,对资产的成色、状态、瑕疵、功能、品质等进行确认
6、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交易合同》时进行详实约定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