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石马桥镇412号(原茅麓粮管所)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转让项目编号N0101FC260195挂牌起始日期2026-10-27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9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石马桥镇412号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有证房屋面积合计约:3536.86㎡幢号1:559.03㎡幢号2:489.95㎡幢号3:267.27㎡幢号4:738.25㎡幢号5:249.58㎡幢号6:745.72㎡幢号7:487.06㎡套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10644.20㎡(独用)使用期限2057年8月22日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房产类型仓储用地房屋结构幢号1:砖木结构幢号2:砖木结构幢号3:砖木结构幢号4:砖木结构幢号5:砖木结构幢号6:砖木结构幢号7:混合结构所在层数幢号1:总层数1幢号2:总层数1幢号3:总层数1幢号4:总层数1幢号5:总层数1幢号6:总层数1幢号7:总层数3,所在层1-3房屋户型--房屋朝向--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部分出租(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6年11月17日)装修情况--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欠费情况本次转让标的在交付前如发生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解决;交付后如发生欠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解决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标的紧邻石马主街,金坛252、254、329等公交直达,靠近S340、茅山旅游大道,去往金坛城区、薛埠镇区、茅山各大景区路网顺畅
其他情况1.本项目转让标的: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石马桥镇412号(原茅麓粮管所)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作为整体转让
2.转让标的中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位于金坛区薛埠镇石马桥镇412号,该宗地批准使用面积为10644.20平方米,实际使用土地面积10936.3平方米,超批准面积为292.1平方米
用途为仓储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57年8月22日止
(若权证红线与实地现状有差异,以实地现状为准)
3.转让标的中的房屋基本情况:(1)有权证房屋:幢号1:房屋结构:砖木结构,规划用途:非住宅,建筑面积:559.03㎡,总层数:1;幢号2:房屋结构:砖木结构,规划用途:非住宅,建筑面积:489.95㎡,总层数:1;幢号3:房屋结构:砖木结构,规划用途:非住宅,建筑面积:267.27㎡,总层数:1;幢号4:房屋结构:砖木结构,规划用途:非住宅,建筑面积:738.25㎡,总层数:1;幢号5:房屋结构:砖木结构,规划用途:非住宅,建筑面积:249.58㎡,总层数:1;幢号6:房屋结构:砖木结构,规划用途:非住宅,建筑面积:745.72㎡,总层数:1;幢号7:房屋结构:混合结构,规划用途:非住宅,建筑面积:487.06㎡,总层数:3,所在层1-3
(2)未办理权证房屋:面积合计184.01㎡(1号房-地磅房20.44㎡,2号房116.73㎡,3号房-厕所12.24㎡,4号房14.4㎡,5号房15.2㎡、配电房5㎡)
(3)构筑物:地坪晒场4000㎡,围墙160m,地磅基础1项,彩钢棚1161㎡,彩钢棚2717㎡
4.本次转让范围内的未办理权证房屋,在成交后按照现状一并交付受让方
受让方自行判断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持续使用及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等风险,所产生的其他风险和责任一并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存在租赁关系
租赁期限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承租方为常州金坛江南制粉有限公司,该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金转让方已收至2026年11月17日6.房屋建筑物中序号为2:1幢(15仓)、6:4幢(7仓)、9:6幢(12仓)、10:7幢,建筑面积合计为1076.06㎡,于2025年11月取得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分别为FJDC2500390GG、AFJDC2500388G、AFJDC2500389GG、AFJDC2500387检验鉴定报告,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Du级
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涉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及承担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转让底价(元)57000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1.转让方名称:常州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137173367N3.注册资本:4155万元4.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吕汤路99号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特别告知1.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2.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实物资产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竞价标的有权证房屋列示的面积为权证面积,有权证房屋及未办理权证房屋的面积均仅供参考
所有房屋使用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或标的清单列示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交易价款
4.竞价标的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5.转让标的中的机器设备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无法保证资产的可使用性
交割时以实物现状为准,产交所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6.转让标的中的设备及附属设施均存放在金坛区薛埠镇石马桥镇412号,资产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
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受让方须按标的物实际现状整体受让因资产种类、数量较多,转让方和本公告涉及的标的清单可能与实际移交时盘点种类、数量有差异,意向受让方应事先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并接受该差异,成交后,不得以该差异为由拒绝签约或拒绝履约
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交易价款7.产交所仅就受让方缴纳的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
8.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产交所,否则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9.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0.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1.受让方应按照系统提示及时付清成交款、服务费包括公告中约定由受让方承担的费用,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产交所及转让方有权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本次成交标的,并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自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交易价款,支付金额=成交款-57万元(交易保证金)
逾期未付款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或单方终止交易没收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及要求,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购买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本次转让允许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1.标的过户:本次转让资产的交割日期为2026年11月18日后
(1)转让交易双方自成交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向产交所提交以下资料:自然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标的过户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3)在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标的交割:(1)标的相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由转让方在标的交割时按持有现状移交至受让方
上述资料如有缺失,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2)房产办理完权证过户后1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办理房产交割手续并签署《实物资产交割书》
(3)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在6个月内协助配合办理权属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因受让方不及时提交材料、不配合、自身资质原因、政策审批限制等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除外);该约定仅为转让方配合协助义务,转让方不承诺过户必然办结
若因受让方怠于提交资料、不配合办理过户,由此产生的税费增加、权属风险、标的毁损灭失等全部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标的中如涉及拆卸、搬运,均由受让方拆卸、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标的拆解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
3.争议处理:(1)交易公告未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
(2)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产交所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因交易标的包含部分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竞标前,须赴现场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并获得转让方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回执单》(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样稿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后组织查看,联系人:黄经理15951202305)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10-2709:00:00至2026-11-0917:00:00报名手续1.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交易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材料经转让方审核通过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2.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现场踏勘回执单(详见附件);(3)联合体受让协议(如有)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7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1-09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交易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成交款,其他竞买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30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10-2709:00:00-2026-11-1009:3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1.标的清单.pdf2.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样稿).pdf3.《现场踏勘回执单》(样稿).docx4.联合受让协议书(样稿).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咨询电话136515099770519-86677335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B座13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