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4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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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位于相城区活力大厦E幢一批废旧资产公开转让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776685

197.07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7
起始日期
2026-11-1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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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97.070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苏州市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6-10-27
  • 结束日期:2026-11-10
  • 地址:[苏州市]位于相城区活力大厦E幢一批废旧资产公开转让
  • 评估价:197.07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装修程度:房屋装修附着物及设
    车位:2个车位,现已拆除
    空置情况:闲置
    看样时间:看样者不接受报名参与竞买。请于公告期内工作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603室
    小区:区人民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环境:车库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位于相城区活力大厦E幢一批废旧资产公开转让项目编号SCJG20260181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时间:2026年10月20日内部决策情况2026年7月13日,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处置决议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7日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11月10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转让方名称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的物概况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活力大厦E幢设备类资产共363件,购置已逾13年

目前闲置中,资产基本情况如下:资产主要包括冷却塔、热泵机组、冷水机组、空气处理机、排烟风机、配电箱、电梯扶梯和空调等设备设施

活力大厦E幢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3年竣工,设备购入年限已逾13年,目前均已闲置,处于未拆除待处理状态,分别安装于各楼层及楼顶;其中立体车库共232个车位,现已拆除26个,存放于E幢地下负一层

资产清单详见《国有资产转让合同》附件(注:附件清单以外的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pdf本批次转让的废旧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零部件缺失、损毁、锈蚀、配件不全、外观破损、无正常使用功能等瑕疵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

意向受让方须凭《现场踏勘确认函》报名参与,未现场看样者不接受报名参与竞买

请于公告期内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9:30-17:00联系看样,请至少提前1天预约查看转让标的,预约后组织统一看样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12-65860270看样完成后,转让方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苏天元评报字(2026)第0094号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29日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人民币1970708.00元(含税)特别事项说明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标的物中涉及的设施设备等详见资产明细表中所载明的范围进行拆除搬离(清单以外的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具体实物数量、质量、规格现状等以现场勘验为准,受让方不得在交易完成后以资产清单与实物存在差异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本次资产转让包含转让设备拆除清运,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并付清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受让范围内设施设备的拆除及搬离工作

拆除作业实施前,受让方须与转让单位充分对接沟通,明确双方拆除作业的边界划分;涉及扶手栏杆、电梯等关联安全的设施,双方须事先约定拆除作业的先后顺序,杜绝安全隐患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资产实际状况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拆卸清运工作须在合同约定内完成,未提前与转让方沟通导致延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作为逾期赔偿,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的,场地内剩余资产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另派人员进场处置,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合规处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废弃物,受让方应确保转让资产拆卸、清运及后续处置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实施拆卸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及他人正常秩序;不得损坏转让资产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受让方需对施工现场及人员安全负责,如因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房屋装修附着物及设备设施搬迁过程中,所有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遗留、资产拆卸搬迁产生的全部垃圾)按苏州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合规处置

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所有转让标的完成移交后,受让方后续因使用、转移、转让等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七、受让方履行合同约定如期完成标的的拆除清运并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证金

八、成交后,如有必要,双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过户、转让手续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看样为准,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至现场实地看样后,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人民币1970708.00元(含税)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报名;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承诺函(法人).docx(四)《基本情况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基本情况登记表(法人).docx(五)《现场踏勘确认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现场踏勘确认函.docx(六)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原件成交后寄到以下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03室,交易管理部殷先生收,0512-69820615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一、保证金金额:197070元;二、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交纳全额保证金,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完成转让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还(不计息)

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回(不计息);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四、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备查材料1、《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6〕13号)2、《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26〕15号)3、《关于城投集团四批资产处置事项的请示》(苏相城投〔2026〕40号)4、《关于同意处置四批资产事项的批复》(相国资产〔2026〕20号)5、《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申报范围内位于活力大厦E幢的设备设施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天元评报字(2026)第0094号)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7、标的基本情况说明8、标的权属证明材料9、拟与受让方签订的《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板10、法律审核意见书11、审计报告(东瑞专审(2026)第5029号)12、其他相关材料其他说明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

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3、基于该批资产目前处于闲置待拆除状态,受让方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后并付清款项后15个工作日完成资产拆除搬运,特此说明

4、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5、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联系人殷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15咨询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400-828-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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