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4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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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山东省诸城市棉织街22号6号楼1单元501号住宅房及附房、车库转让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2777002

34.377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1-02
起始日期
212.0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62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377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3778万元
  • 单价:0.1621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潍坊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6-11-02
  • 结束日期:2026-11-06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棉织街22号
  • 评估价:34.377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2.0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闲置装修情况简装抵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混合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小区:通、亮点小区
    竞价周期:知延时竞价周期(秒)另行通
    支付方式:现金
    品牌:大众
    交通:公交车
    教育学校:区域内有青蓝大风车幼儿园
    环境:车库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库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山东省诸城市棉织街22号6号楼1单元501号住宅房及附房、车库转让标的编号N0122FC261231挂牌起始日期2026-11-02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6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山东省诸城市棉织街22号6号楼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212.06平方米,其中:住宅房160.33平方米,附房23平方米,车库28.73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权利性质出让房产类型居住、其他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总层数:5层;住宅房所在层数:5层;附房、车库所在层数:1层

房屋户型/房屋朝向南北通透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简装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欠费情况/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小区临兴华西路、棉织街等主干道,附近有诸城7路、诸城16路等公交车经过,出入方便

区域内有青蓝大风车幼儿园、诸城市第一小学、诸城市第一初级中学、西苑超市、诸城大众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其他情况转让标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诸城市房权证城区商品字第27664号),通水、通电

转让底价人民币343,778.00元(含税)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704965812G住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788号法定代表人:徐玉良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1、特别提示:(1)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包含房产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1、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时间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已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使用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限制和要求,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方经理0553-3117538)咨询

2、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受让申请书,须签字盖章(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

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转让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转让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d.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另行通知增价幅度(元)另行通知自由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另行通知服务费附件下载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02-产权交易合同.pdf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方经理(0553-3117538/18963751202)技术支持姚经理(0553-3117532)咨询时间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其他特别声明“山东省诸城市棉织街22号6号楼1单元501号住宅房及附房、车库转让”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2日转让标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诸城市房权证城区商品字第27664号),通水、通电

(以公告内容为准)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已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使用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限制和要求,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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