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4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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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沙市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万代大厦18套商业房产 <结束>

资产编号:12779004

18.21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9
起始日期
499.5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36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8.21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8.218万元
  • 单价:0.0365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10-29
  • 结束日期:2026-11-04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
  • 评估价:18.2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99.5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式无装修免租期限3
    看样时间: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17700555156竞价报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中心、王府
    商圈区域:大型购物商场。周边还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13
    交通:地铁
    环境:市中心
    娱乐健身:商场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万代大厦18套商业房产项目编号N0124FCZZ262049挂牌起始日期2026-10-29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长沙市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基本属性标的类型房产所在层数/租赁面积约(㎡)约499.53(以现状为准)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按月度支付租金递增方式无装修免租期限3个月,第一年装修期1个月,第二年装修期1个月

第三年装修期1个月承租押金20000元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原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现标的由原承租方使用中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配套、环境、交通、亮点1、城市核心:出租标的位于市中心五一广场,坐拥长沙商业、休闲核心地带,区域内有IFS购物中心、王府井百货等多个大型购物商场

周边还有历史悠久的贾谊故居、古香古色的太平街、繁华热闹的步行街、独具特色的酒吧街

2、交通:出租标的位于地铁1号线与地铁2号线交汇站五一广场站,另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交通便捷度高

3、配套齐全:万代大厦拥有新颖别致的“空中花园”、豪华酒店和KTV,各种配套餐饮及娱乐一应俱全,是商业办公和举办各类会议、庆典活动、商务交流的上佳选择

其他情况1、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场地)安全责任书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结清所有历史租金及其他应付未付款项;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具体标准与物业管理方另行协商)、水电费及其他因使用产生的相关费用

3、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现标的仍由原承租方使用中

原承租方的清退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存在原承租方在本《租赁合同》签订后怠于腾房的风险,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该风险因素对其经营行为的影响

4、新承租方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在上述名单查询到新承租方,则合同条款中约定新承租方须一次性付清租期内租金,否则出租方享有合同解除权、承租方须立即腾退返还租赁物

5、本次出租标的为位于万代大厦18套房产共同整租,详情见附件《万代大厦18套商业房产明细表》

评估情况评估价-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租金底价182180元/年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13873113510出租方承诺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

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万源资评〔2026〕(估)字第054号),评估报告置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备查

竞租人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承租方实地勘验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本项目出租标的产权持有人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已授权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资产”)通过湖南联交所对外挂牌招租

本项目成交后,由国资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金通过湖南联交所结算并支付至国资公司

3、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方若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可在竞价系统中多次行使)

特别提醒优先承租权人提前熟悉竞价操作规则和流程,关注本项目竞价时间及相关安排,按时按要求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有相关疑问,请及时联系湖南联交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了解

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租金支付方式按月度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承租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国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国资公司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国资公司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8、本项目成交价为含税价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17700555156竞价报名报名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保证金:50000元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租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公告起始公告截止日次个工作日的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签订房屋(场地)安全责任书.docx》《万代大厦18套商业房产明细表.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林经理(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咨询电话13808499413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项目经办人何先生18873200563其他1、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场地)安全责任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结清所有历史租金及其他应付未付款项;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具体标准与物业管理方另行协商)、水电费及其他因使用产生的相关费用

3、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现标的仍由原承租方使用中

原承租方的清退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存在原承租方在本《租赁合同》签订后怠于腾房的风险,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该风险因素对其经营行为的影响

4、新承租方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在上述名单查询到新承租方,则合同条款中约定新承租方须一次性付清租期内租金,否则出租方享有合同解除权、承租方须立即腾退返还租赁物

5、本次出租标的为位于万代大厦18套房产共同整租,详情见附件《万代大厦18套商业房产明细表》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承租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国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国资公司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国资公司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8、本项目成交价为含税价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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