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4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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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首层H座公开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12781747

126.458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8
起始日期
190.0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65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6.458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6.4583万元
  • 单价:0.6655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海口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8
  • 结束日期:2026-10-2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海路安海大厦(华海路)首层
  • 评估价:126.458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90.0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度延时竞价周期1海口市华海
    座位数:座190.02
    交通:公交车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3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首层H座公开转让项目编号QY202609HN1171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1个周期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9月18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0月8日标的简况标的坐落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建筑面积(㎡)权证编号用途挂牌价格(万元)保证金(万元)1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首层H座190.02琼(2023)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74567号住宅126.458325标的情况1、安海大厦大楼位于海口市华海路,登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住宅

所在区域道路通畅,周边有龙昆北路、玉沙路、海秀路、国贸大道、滨海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分布,道路通达度高

临近的道路郁路公交车经过,公共交通较为便捷,宗地现状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六通”(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供气、排水)

2、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

特别告知1、转让方海南汉江中大经贸公司处于清算状态2、标的资产为空置状态

3、转让方承诺,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办理过户等事宜;若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房产不能过户,转让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影响

4、成交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向税务部门办理不动产转移应纳税额的相关核税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而产生的滞纳金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我所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5、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评估情况评估价详见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价值时点2025年12月12日评估机构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海南汉江中大经贸公司(清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FB064M注册地:海口市龙昆北路国贸中心国联大厦A座12层清算组组长:陈亮夫转让方决策文件汉江集团公司关于汉江开发公司继续拍卖海南中大公司房产的批复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汉司复〔2025〕号)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标的能否过户及自身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

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

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

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

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4、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成交后,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6、房产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原租户的清场清退工作

7、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标的交割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

3、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交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房屋所在地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日17:00止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满日17:00止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现场踏勘确认书》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购房资格码(或海南省住房合同备案证明及海南省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5、《现场踏勘确认书》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本人签字+手印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承担2.5%

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首层H座公开转让2026年9月18日9:00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次日9:00500元120秒附件下载1.《产权受让申请表》2.《网络竞价须知》3.《产权交易合同》4.《现场踏勘确认书》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耿先生66558010、符女士66558019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口其它安海大厦大楼位于海口市华海路,登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所在区域道路通畅,周边有龙昆北路、玉沙路、海秀路、国贸大道、滨海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分布,道路通达度高

临近的道路郁路公交车经过,公共交通较为便捷,宗地现状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六通”(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供气、排水)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标的能否过户及自身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标的能否过户及自身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公告内容为准)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海路安海大厦(华海路)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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