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海口市义龙路20号钟山大厦406、503、504房再次分别公开转让项目编号XZ202606HN2091-1如未征集到意向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9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1月2日标的简况标的坐落海口市义龙路20号钟山大厦序号标的名称建筑面积(㎡)产权证号用途挂牌价(元)保证金(万元)1钟山大厦406116.78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328315号住宅526200352钟山大厦503118.60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328320号住宅526400353钟山大厦504147.70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328321号住宅62930035标的情况1、该批房屋位于海口市义龙路20号钟山大厦406室、503室、504室,龙华路沿线商圈,周边有鸿禧广场,万国大都会、亿圣和百货等大型商城,区域繁华程度较优,市内交通极为便捷
2、该批房屋整体装修保养情况较普通,门窗完整,建筑物配有1部电梯
3、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该批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钟山大厦406见评估报告钟山大厦503钟山大厦504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5日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南京市商务局转让方决策文件南京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南京市商务局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或按揭首期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
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
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由转让方承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中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房屋的清场工作由转让方负责
5、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6、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标的交割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①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按揭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50%(具体按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执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
采用按揭方式支付的,报名时应自行到银行金融机构了解按揭手续的办理并按银行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办理按揭手续以银行要求为准
竞得后,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口市义龙路20号钟山大厦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7:00止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1月2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购房资格码或海南省住房合同备案证明及海南省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钟山大厦40610月19日9:0011月3日9:001000元120秒2钟山大厦50310月19日9:0011月3日9:101000元120秒3钟山大厦50410月19日9:0011月3日9:201000元120秒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购房资格码或海南省住房合同备案证明及海南省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66558038陈先生66558033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其它(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