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万宁市动车站旁停车场20个停车位整体招租项目编号QY202610HN2215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6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1月9日标的简况标的坐落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建设路万宁动车站旁停车场(入口左侧)固定车位序号标的名称招租层数车位总数量(个)竞租保证金(元)挂牌底价元/月1万宁市动车站旁停车场20个停车位整体120100004900租赁期限租金支付1、租赁期限:3年2、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租金递增方式无装修期限(免租金)无承租押金(元)5000标的状态空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停车场现状1、场地位于万宁动车站旁,地面硬化完好,紧邻高铁站,交通通达性好,周边客流密集,临近公交换乘点,旅客停车需求旺盛,区位优势明显,适宜开展停车运营服务
2、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用途该场地仅限作为停车位使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重大事项说明无评估情况评估价见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6年9月15日评估机构海南正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招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万宁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9006MA5RDDA35X注册地:海南万宁法定代表人:钟孝川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承诺本次招租的停车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停车场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决策文件万宁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第8期)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万宁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4、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万宁动车站旁停车场(入口左侧)固定车位租赁协议》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5、该场地仅限作为停车位使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若因承租方使用该停车场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停车场车位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出租方负责停车场的清场工作
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负责翻新停车场全场约300米老旧破损护栏的拆除、全面更换新护栏及安装调试工作
所翻新更换的护栏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当负责租赁场地的清洁卫生,承担场地护栏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因承租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护栏损毁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9、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可部分或全部转租本场地
10、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月租金标准价格
11、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5000元
租金每半年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万宁动车站旁停车场(入口左侧)固定车位租赁协议》中约定
标的交割按《万宁动车站旁停车场(入口左侧)固定车位租赁协议》约定办理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特别告知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间,除因政府拆迁、征地、城市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外,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相当于1个月场地租赁费的违约金
3、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出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4、出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
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
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万宁动车站旁停车场(入口左侧)固定车位租赁协议》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建设路万宁动车站旁停车场(入口左侧)固定车位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9日报名手续竞租人须在2026年11月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由新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万宁市动车站旁停车场20个停车位整体10月26日9:0011月10日9:0040元120秒附件下载1、《承租申请表》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3、《万宁动车站旁停车场(入口左侧)固定车位租赁协议》范本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66558038陈先生66558033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其它(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