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公寓楼196套房产整体打包公开征集委托经营管理方项目编号XZ202610HN2196如未征集到意向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3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6日标的简况标的坐落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序号标的名称招租面积(㎡)挂牌价格(万元/年)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限时竞价开始时间1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公寓楼196套房产整体打包公开征集委托经营管理方17088.36130.0020.001.0010月27日9:00经营管理期限及费用支付1、委托经营管理期限:5+5年2、经营管理费用支付:每季一付,每季度首月7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营管理费用递增方式前五年无递增装修期限3个月(含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履约保证金(元)首年经营管理费用标准的3个月总额标的状态经营中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标的情况1、委托标的位于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建成时间为2021年,系海南大学校内配套房屋-热带农林学院专家学者楼(公寓楼),总建筑面积为34874.20㎡,本次委托经营管理标的为热带农林学院专家学者楼(公寓楼)中的1栋A单元及2栋,建筑面积17088.36㎡,共计196套房产
2、委托标的详情见《房地产租金估价报告》
用途1、仅用于住宿服务及基础便民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交流接待、来访专家住宿、会务配套住宿等)
2、严禁开设餐饮(基础便民简餐除外)、娱乐、棋牌、商超(小型便利服务点除外)、网吧等业态,严禁开展任何不符合校园管理规定及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的营利活动
重大事项说明1、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经营管理方不得改变委托房屋的经营用途
2、本次挂牌价格不包含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
3、委托管理期限可按照“5+5”模式,即一个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经考核合格后,可延续5年委托期限
评估情况评估价详见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评估机构中正银(海南)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委托方基本情况委托方情况基本情况委托方名称:海南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000428200732M法定代表人:骆清铭委托方承诺本次征集委托经营管理方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委托方决策文件关于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公寓楼1、2栋委托经营管理的批复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海南省教育厅委托经营管理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委托经营管理方资格及相关条件1、意向方须为境内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公司;分公司报名时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承担全部履约责任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时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意向方报名应交纳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在确定为经营管理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经营管理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委托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经营管理方按最终竞得价与委托方进行委托管理费用结算
5、自确认为经营管理方之日起,给予原经营管理方1个月的过渡期,经营管理方的管理费用从1个月的过渡期后起算,若原经营管理方竞得,一概不给予过渡期和装修期
6、经营管理方应维持现有客房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通过委托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该房屋的清场由委托方负责
自交付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经营管理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经营管理方承担
8、经营管理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管理
9、经营管理方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租赁用途
10、经营管理方若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委托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1、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中约定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特别告知1、标的按现状征集委托经营管理方,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委托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委托经营管理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委托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经营管理方自行承担
3、委托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委托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竞价规则1、标的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经营管理方
若只有一个意向方参加竞价,由意向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委托经营管理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经营管理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委托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委托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方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意向方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经营管理方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委托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意向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报名手续意向方须在2026年10月2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项目合作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项目合作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诺书;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价成功的意向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意向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意向方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意向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运营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委托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意向方提出经营管理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经营管理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方在内的各意向方均不出价的;(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委托方签约的;(5)意向方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的;(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8)意向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经营管理方按照5年管理费用总价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竞价安排意向方取得竞价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段: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7日上午9:00止
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经营管理方
附件下载1、《网络竞价须知》2、《项目合作申请书》3、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公寓楼委托经营合同(样本).pdf4、承诺书(样本).docx咨询电话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66558030陈先生0898-66558033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0898-66558002单位地址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其它(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