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海口市金山小区21栋101房公开招租项目编号QY202609HN1172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0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2日标的简况标的坐落海口市海垦路金山小区单间招租序号标的名称招租面积(㎡)挂牌月租金(元/月)竞租保证金(元)1海口市金山小区21栋101房招租82.5013205000租赁期限2年租金递增方式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季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金)无标的状态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中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无承租押金(元)为保证合同履行,承租方在成交并签订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押金(租金成交价格较挂牌价格上浮50%以内的(不含50%),租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首年3个月租金数额;租金成交价格较挂牌价格上浮超过50%且未超过100%的(不含100%),租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首年4个月租金数额;租金成交价格较挂牌价格上浮超过100%的(含100%),租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首年6个月租金数额)支付到招租方指定账户
标的概况1、金山小区21栋101房:该不动产位于金山小区21栋(属小区内27栋步梯住宅楼之一)一层,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79521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具体实物状况如下:住宅楼外立面采用涂料装饰,涂料无明显脱落、空鼓,仅局部存在轻微褪色,外观保持度较好,与小区多数步梯住宅楼风格统一
房屋朝向为南北向,采光与通风条件良好,入户门为防盗门,闭合密封性良好,室内房间门为木门
墙面采用乳胶漆装饰,漆面平整,无明显污渍、裂纹,顶部局部做吊顶处理,吊顶龙骨无变形,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无空鼓、开裂,窗户为铝合金材质,玻璃无破损,已安装防盗网
2、具体情况详细见《资产评估报告》
租赁用途1、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标的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如不能经营餐饮等),也需遵循相关要求
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或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从事经营餐饮(重油烟)、机械维修加工(大型)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
重大事项披露1、本次挂牌招租标的的实际位置,请各竞租方在竞租前提前与招租方进行实地确认,我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意向承租方须实地踏勘申请竞租的标的现场,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有可能存在的瑕疵
意向承租方竞得后,即视为愿意按现状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海南产权交易所在竞租保证金中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意该费用不因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无法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合同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若招租方无法将标的交给承租方,承租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4、其它未尽事宜均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评估情况评估价与资产挂牌价相同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1日评估机构海南同信中洲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84074887M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法定代表人:吴丰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招租方承诺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租方决策文件海南德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承租方资格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判断是否满足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承租方相关条件1、(1)报名须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2、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物的维护与修缮:承租方应合理使用资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物的装修与改建: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需要自行对房产进行装修、改建的,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不得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应根据租赁资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双方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协议书》
7、租赁价格年租金总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须有担保人
8、标的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9、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1、资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并于招租方确认踏勘,未与招租方确认踏勘的不得竞租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
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现场踏勘并与招租方签订踏勘确认书,踏勘时间请竞租人自行与招租方预约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期满日17:00止报名手续竞租人须在招租公告期满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2)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现场踏勘确认及承诺书3、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字及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并摁手印(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的;(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本次交易服务费为2年租赁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0日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3日加价幅度(元)延时竞价周期1海口市金山小区21栋101房招租9:009:0020120秒附件下载1、《承租申请表》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3、《租赁合同范本》4、现场踏勘确认及承诺书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耿先生66558010、符女士66558019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口(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