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万润·观山湖2#商业裙楼1-46号商铺项目编号N0124FC260204挂牌起始日期2026-10-13挂牌截止日期2026-10-28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万润·观山湖2#商业裙楼1-46号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25.17专有建筑面积(㎡)24.18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2017年4月11日-2057年4月11日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产类型商业用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数1房屋户型-房屋朝向-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无装修情况毛坯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欠费情况无配套、环境、交通、亮点1、位置状况:万润·观山湖位于位于新龙大道与爱国路交汇处,地处新蒲新区中芯地段
2、交通条件:交通便利,覆盖多维交通路网,驱车25分钟直达新舟机场,20分钟直达高铁站
3、配套设施:周边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商务等服务设施齐备
其他情况权益状况: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26)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4385号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转让底价(元)216993.09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8774970037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万润·观山湖2#商业裙楼1-46号商铺公开挂牌处置决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功能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5、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无法律禁止受让的情形;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不低于转让底价;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出现上述情形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本次资产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及交付,竞买人应对竞买标的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责任、风险和损失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联系电话:18774970037(工作日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10-1309:00:00至2026-10-28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点击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28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增价)增价幅度(元)1000自由竞价时间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4‰(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2%(服务费不足3600元的,按3600元计收)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何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咨询电话18817102713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项目经办人闵女士18374899859其他1、位置状况:万润·观山湖位于位于新龙大道与爱国路交汇处,地处新蒲新区中芯地段
2、交通条件:交通便利,覆盖多维交通路网,驱车25分钟直达新舟机场,20分钟直达高铁站
3、配套设施:周边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商务等服务设施齐备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不低于转让底价;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出现上述情形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本次资产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及交付,竞买人应对竞买标的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责任、风险和损失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以公告内容为准)详见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