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4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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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台报废公务车辆转让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2784012

0.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8
起始日期
2026-11-0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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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6-10-28
  • 结束日期:2026-11-03
  • 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台报废公务车辆转让公告
  • 评估价:0.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居室数:606室
    小区:将受到政府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和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台报废公务车辆转让项目项目编号--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8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1月3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存放地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标的清单标的序号车牌号车辆名称及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注册日期挂牌价(元)保证金(元)1甘NO203G帕萨特牌SVW7183TJD067652LSVeU49F2A25743702010-04-302800.00800.00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2026-10-13评估机构甘肃卓悦未来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和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转让方承诺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拥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标的物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同意处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的批复(和财资发【2026】54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和政县国有资产信息中心特别告知1.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车辆,受让方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证明等),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日内出具车辆注销证明,独自承担全部税费

否则,视为违约2.标的拉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须具有报废车辆拆解备案相关资质的法人组织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

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

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3.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

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4.受让方应在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车辆及交接车辆变更登记所需相关手续,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拉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解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

6.受让方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证明等),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拆解拉运工作顺利进行

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7.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成交确认书》等产权交易文件

竞价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主体资料

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800元,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出具车辆注销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未能履行《成交确认书》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9)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咨询联系人尹经理:18093060691张经理:13993096147咨询时间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8:00咨询地址临夏市红园路临夏饭店2号楼606室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微信公众号:GSCQ456(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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