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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查封B756:40旧藏寿山石田黄名家伯原石印章拍品来源抵债资产其他介绍无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查封B756:40旧藏寿山石田黄名家伯原石印章一件
2.本次拍卖的物品起拍价格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未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拍卖页面中的市场价不作为价格参考依据,仅为京东拍卖系统默认填写
并且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相关证书等均系当事人自行提供,本院不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鉴定证书、简介的真实性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看样及标的物咨询电话:16639836707(微信同号)灵宝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2169户名:灵宝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为民事执行财产处置,起拍价格为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京东公示页中的市场价仅为平台默认填写,不能作为实际市场价格的参考
拍卖财产系当事人所有,财产的性状、材质、名称均来自于当事人对实物现状的描述,并得到司辅机构和承办人的直观确认,对其瑕疵表述与披露均限于肉眼可见范围,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根据最高院关于司法拍卖财产处置参考价的规定,本标的物处置起拍价系案件当事人依法议价所得
无法保证价格与现期市场价相符,请买受人“货比三家”,谨慎出价2、财产拍照、整理、命名、上拍、邮寄均委托司辅机构处理,因光线、保管、上拍分类标准和材质分类标准认识不一等原因,可能导致公示中图片、名称、标题、材质与实物和买受人的理解存在差距,买受人应提前联系司辅人员了解财产现状,标的物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拍卖财产一定符合买受人的期待以及肉眼未见的可能瑕疵与误解做出保证
因保管条件、保管合同等原因,财产的扣押地址或保管地址可能会在拍卖过程中变动,因此存在发货地与公告页面标注的财产所在地不一致的可能,买受人对实际保管地特别介意的请参拍前咨询拍卖人:16639836707(可加微信),明确财产所在地
3、本次拍卖,本院不组织集中看样和线下看样,买受人在报名前、竞拍中和竞拍后均可以与保管人员联系线上看样和咨询,买受人未联系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现状已经有充分、足够和完全的了解
在竞拍成功后对因为未达到理想的期望状态而反悔的,未缴纳尾款的,对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尾款的,本院不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4、成交后物品交接方式默认为邮寄交接
竞买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拍卖平台将尾款支付到法院账户,核对无误后(以账户收到尾款为准),保管人负责邮寄
请买受人及时联系保管人委托交割对未联系委托交割的,保管人视情自行邮寄,拒收即视为交付完成,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风险以及拒收后涉及保管费、邮寄费、遗失风险需买受人承担
对于贵重物品建议现场交接,经买受人同意和委托,亦可邮寄交割,对交割中的遗失风险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交付方式可能为顺丰、京东或德邦保价到付,大件物品也可能会选择物流发出,请买受人注意货运信息
5、特别提醒:司法拍卖为公法处置行为,受特别法调整,处置活动非商家售卖,不予无理由退换,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如确系已看样财产与实物有重大出入,导致买受人的合理期待不能实现,请及时联系本院做出裁定或申请退款;对因上级指示、政策调整、财产性质等原因导致财产成交后被撤销拍卖的,请及时联系本院安排退款,上述两项法院均不承担赔付责任
四、标的财产可能涉及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五天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日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函谷路支行,账号:411226010120025601054340,开户联行号:313505300276)2、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通过京东订单进行缴纳或通过银行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尾款“详细请咨询法院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保管人或承办人咨询咨询电话:16639836707(微信同号)京东资产交易客服专线:400-622-9586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灵宝市人民法院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2169,户名:灵宝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性状、材质、名称均来自于当事人对实物现状的描述,并得到司辅机构和承办人的直观确认,对其瑕疵表述与披露仅限于肉眼可见范围,本院不保证本标的物的品质能够符合竞买人的预期,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灵宝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因保管时间、拍照设备、光线、角度、环境、上拍等原因,不能保证实物与图片完全相符,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现状,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为民事执行财产处置,起拍价格为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京东公示页中的市场价仅为平台默认填写,不能作为实际市场价格的参考
拍卖财产系当事人所有,财产的性状、材质、名称均来自于当事人对实物现状的描述,并得到司辅机构和承办人的直观确认,对其瑕疵表述与披露均限于肉眼可见范围,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根据最高院关于司法拍卖财产处置参考价的规定,本标的物处置起拍价系案件当事人依法议价所得
无法保证价格与现期市场价相符,请买受人“货比三家”,谨慎出价2、财产拍照、整理、命名、上拍、邮寄均委托司辅机构处理,因光线、保管、上拍分类标准和材质分类标准认识不一等原因,可能导致公示中图片、名称、标题、材质与实物和买受人的理解存在差距,买受人应提前联系司辅人员了解财产现状,标的物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拍卖财产一定符合买受人的期待以及肉眼未见的可能瑕疵与误解做出保证
因保管条件、保管合同等原因,财产的扣押地址或保管地址可能会在拍卖过程中变动,因此存在发货地与公告页面标注的财产所在地不一致的可能,买受人对实际保管地特别介意的请参拍前咨询拍卖人16639836707(可加微信),明确财产所在地
3、本次拍卖,本院不组织集中看样和线下看样,买受人在报名前、竞拍中和竞拍后均可以与保管人员联系线上看样和咨询,买受人未联系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现状已经有充分、足够和完全的了解
在竞拍成功后对因为未达到理想的期望状态而反悔的,未缴纳尾款的,对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尾款的,本院不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4、成交后物品交接方式默认为邮寄交接
竞买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拍卖平台将尾款支付到法院账户,核对无误后(以账户收到尾款为准),保管人负责邮寄
请买受人及时联系保管人委托交割对未联系委托交割的,保管人视情自行邮寄,拒收即视为交付完成,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风险以及拒收后涉及保管费、邮寄费、遗失风险需买受人承担
对于贵重物品建议现场交接,经买受人同意和委托,亦可邮寄交割,对交割中的遗失风险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交付方式可能为顺丰、京东或德邦保价到付,大件物品也可能会选择物流发出,请买受人注意货运信息
5、特别提醒:司法拍卖为公法处置行为,受特别法调整,处置活动非商家售卖,不予无理由退换,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如确系已看样财产与实物有重大出入,导致买受人的合理期待不能实现,请及时联系本院做出裁定或申请退款;对因上级指示、政策调整、财产性质等原因导致财产成交后被撤销拍卖的,请及时联系本院安排退款,上述两项法院均不承担赔付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灵宝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函谷路支行,账号:411226010120025601054340,开户联行号:313505300276)2、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为了即时到账,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物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拍卖物品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16639836707(微信同号)京东资产交易客服专线:400-622-9586工作时间09:00-18:00(节假日除外)灵宝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